高碑店市绿色交通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保定市发布时间:2025-10-10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高碑店市绿色交通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址: 保定市高碑店市
  • 规模: 本项目是高碑店市环线工程,路线全长3618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25.6米,同时建设污水管网、绿化工程及交安设施
  • 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施工准备、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 开标时间: 2025-10-31

项目详情

高碑店市绿色交通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绿色交通能源一体化项目一标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高碑店发改备字【2025】25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鑫惠佳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鑫惠佳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保定市高碑店市。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是高碑店市环线工程,路线全长3618米,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25.6米,同时建设污水管网、绿化工程及交安设施。 2.1.3工期: 205天,其中,勘察周期:10天,设计周期20天,施工工期175天,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11月08日,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清单编制、竣工图、施工准备、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的全部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财务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3.1.3业绩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4信誉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BMWebSite/)”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勘察资质除外)。(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2022年10月1日至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详见附件1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2.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量不得超过3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2.4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同一专业由多个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11 09:00 2025-10-16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31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7.2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远程异地”评标。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高碑店市鑫惠佳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子轩,电话:0312-2812308;招标代理: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雅鸽,电话:0312-3030889。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碑店市交通运输局

电话: 0312-2913802

电子邮箱: jtj2009@126.com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免费。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高碑店市鑫惠佳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合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兴华北街30号602 地址: 保定市恒源西路888号3S双创社区创客空间2770号
邮编:

074000

邮编: 071000
联系人:

陈子轩

联系人: 王雅鸽
电话:

0312-2812308

电话: 0312-303088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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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0312-303088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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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hbhcgc2017@163.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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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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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东风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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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811180101300047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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