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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丘县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建设项目(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40342001)于2024-07-08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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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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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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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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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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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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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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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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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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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元)/投标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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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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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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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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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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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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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维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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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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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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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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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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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及技术标准,能通过施工图审查等审查要求;施工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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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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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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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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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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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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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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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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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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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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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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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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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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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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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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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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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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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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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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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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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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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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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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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1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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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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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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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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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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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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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0034
|
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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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A3011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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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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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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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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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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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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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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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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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20410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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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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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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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俊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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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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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4258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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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1422022202303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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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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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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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源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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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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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2514
|
高级工程师
|
GWAZG04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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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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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张珂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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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负责人
|
610***********0046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20244301276
|
|
7
|
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姜文龙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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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负责人
|
410***********207X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AY184100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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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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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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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维祥
|
其他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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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3612
|
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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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143202320230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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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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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张宗磊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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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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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5038
|
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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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2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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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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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许天
|
其他
|
设计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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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813
|
一级注册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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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320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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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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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张健杰
|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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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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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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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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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Y19410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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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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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章乐
|
其他
|
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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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0210
|
一级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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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134202220230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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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中标候选人企业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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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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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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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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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工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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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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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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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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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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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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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车交通姜堰超级工厂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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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开星舰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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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8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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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3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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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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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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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南部新城南片区安置房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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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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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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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5216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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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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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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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涂经济开发区滨江小区五期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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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金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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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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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338959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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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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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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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县高官安置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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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惠民乐安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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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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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716925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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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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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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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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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乡经开区美妆谷一期工程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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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蓝月谷智造小镇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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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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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32262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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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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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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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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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组团安置小区三期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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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八里湖新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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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6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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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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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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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此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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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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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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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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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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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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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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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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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证明文件】。
3.2 资质要求:
3.2.1 勘察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 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 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人员要求:
3.3.1 拟派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3.3.2 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3.3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4 拟派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如有)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4 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年限的,从成立年份开始提供,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5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的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平方米且合同额不低于2亿元的建筑工程EPC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资料(至少包含四方责任主体盖章));
3.6 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
3.6.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需承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出具承诺书)。
3.6.2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或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勘察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企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信息,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招标公告发布后各自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或查询结果打印件的扫描件】。
3.6.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指2021年01月01日起)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承诺书。【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3.7 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出具承诺)。
3.8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投标人(含联合体投标的所有成员)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截图或报告。查询时间: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协议分工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相应资质等级。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投标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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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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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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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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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能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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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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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2
|
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3
|
豫工程2024034200100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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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废标情况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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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废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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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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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报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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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综合标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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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
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19.0
|
19.5
|
19.0
|
20.0
|
19.0
|
20.0
|
20.0
|
|
2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15.5
|
15.5
|
15.0
|
16.0
|
15.0
|
15.0
|
16.0
|
|
3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11.0
|
11.5
|
11.0
|
12.0
|
11.0
|
11.0
|
12.0
|
|
|
六、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技术标评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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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评委A
|
评委B
|
评委C
|
评委D
|
评委E
|
评委F
|
评委G
|
|
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34.0
|
33.8
|
29.1
|
33.2
|
36.3
|
34.7
|
32.9
|
|
2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28.5
|
29.3
|
26.0
|
25.7
|
29.2
|
26.2
|
31.1
|
|
3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27.9
|
29.3
|
26.0
|
28.2
|
31.8
|
26.0
|
31.0
|
|
|
七、所有投标人或供应商总得分情况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报价得分
|
总得分
|
|
1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40.0
|
92.93
|
|
2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40.0
|
83.43
|
|
3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
40.0
|
79.96
|
|
|
八、公示时间:2024年07月09日至2024年0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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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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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单位名称
|
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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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国一冶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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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费用报价(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全费率计取的29.85%;
工程费用报价(费率):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全套定额全费率计取的99.78%;
设计费报价(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全费率计取的48.88%
|
|
2
|
中建五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
勘察费用报价(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全费率计取的29.80%;
工程费用报价(费率):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全套定额全费率计取的99.35%;
设计费报价(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全费率计取的49.35%
|
|
3
|
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
|
勘察费用报价(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全费率计取的29.60%;
工程费用报价(费率):按照《河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6)》及相关全套定额全费率计取的99.13%;
设计费报价(费率):按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全费率计取的49.00%
|
|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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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沈丘县美丽村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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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河南天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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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攀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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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66038317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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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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