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 范围: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具体内容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5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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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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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58 | |||||||||||
| 2、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1,74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174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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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范围: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南北院区电梯维保项目,包括南北院区47台电梯维保,其中北院区38台,南院区9台,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网附件。 5.2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5.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 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5 包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一个包段。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无。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 3.3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5年02月19日 至 2025年02月2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 | |||||||||||
| 3.方式:供应商注册成为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CA密钥后,凭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http://hnsggzyjy.henan.gov.cn/公共服务-办事指南),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响应将被拒绝。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电子交易平台加密上传。逾期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5年03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郑州市经二路12号(经二路与纬四路向南50米路西)。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官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远程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hnsggzyjy.henan.gov.cn/BidOpening),供应商无需到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供应商应当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文件解密等。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响应文件解密,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或误传而导致的解密失败,投标将被拒绝。 3.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参照以下标准计取,由成交单位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附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机构向成交人按照成交金额收取费用如下: (1)100万以下(含100万):按标准100%收取; (2)100万—500万以下(含500万):按标准90%收取; (3)500万—2000万(含2000万):按标准70%收取; (4)2000万以上:按标准60%收取; (5)安装工程(含设备的):若设备费用不到50%,均按照工程标准按以上费率收取代理服务费,不按货物标准收取;超过50%的,按照各自金额的占比及以上费率收取。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大学第三附属医院(河南省妇幼保健院) | |||||||||||
| 地址:郑州市康复前街7号 | |||||||||||
| 联系人:李女士 | |||||||||||
| 联系方式:0371-66903031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 |||||||||||
| 联系人:刘炯 | |||||||||||
| 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刘炯 | |||||||||||
| 联系方式:0371-55056160、16637167568、0371-86688490转6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