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新乡市发布时间:2025-08-13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 规模: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
  • 范围: 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概况: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 5年8月25日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卫滨磋商采购-2025-16 2、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62636.87元 最高限价:962636.87元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序号:1包号:卫滨磋商采购-2025-16包名称: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包预算(元):962636.87包最高限价(元):962636.8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采购预留金额(元):962636.87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规模: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8-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20

项目详情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 5 8 25 8点30 分(北京时间)前 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卫滨磋商采购 -2025-16

2、项目名称: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962636.87元

最高限价: 962636.87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卫滨磋商采购 -2025-16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工程项目

962636.87

962636.87

962636.87

5、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建设规模: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平原派出所搬迁提升改造 (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 招标范围: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3 )工程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西路沈小营村口

4)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6、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 3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目标,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优先采购节能环保、环境标志性产品、使用绿色包装,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供应商应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任职(须出具承诺书)。

2)信誉要求: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同具效益)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 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3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 5 8 14 8:30至202 5 8 20 18:00(北京时间)

2、地点: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

3、方式:投标供应商须注册成为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站会员并取得 CA密钥,凭CA密钥登陆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 采购 文件 (.xxzf格式)及资料。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 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 8月25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六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 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 ––“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3、 各供应商在磋商会议结束前务必要在远程开标大厅保持在线的状态,要求在开始 二次 和三次( 最终) 报价的 30分钟内完成报价,未在规定的时间进行报价的视为放弃,造成的后果由供应 商自行负责。

4、监督部门:

新乡市卫滨区财政局: 0373-2048281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人民政府

址: 新乡市柳青路 2008号

联系人:李博宇

联系电话: 15036643366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称: 河南企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新乡市文岩路699号一中花园20号楼101门面房

联系人 : 秦坤

联系电话: 15937393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坤

话:15937393035

河南企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