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室外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室外工程项目
- 范围: 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等。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5.3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4工期要求:60日历天。5.5质保期: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5.6保修期: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保修期顺延
- 概况: 该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绿叶路以南、天佑街以东,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庭的配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等。5.2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5.3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5.4工期要求:60日历天。5.5质保期: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5.6保修期: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保修期顺延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2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9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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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室外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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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3-1380 |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审判庭配套室外工程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3,8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720362.78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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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工程概况:该项目位于郑州市惠济区绿叶路以南、天佑街以东,为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新建审判庭的配套项目,建设内容包括: 道路工程、管网工程、海绵城市、绿化工程、围墙及大门等。 5.2 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磋商文件及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 5.3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5 质保期: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 5.6保修期:2年(其中绿化养护期为1年)。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保修期顺延。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起至质保期到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要求时限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近三个月内其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文件); (3)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时间为供应商报名时】; (5)本次招标亦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与招标人、招标人就本次招标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此项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供应商)需出具承诺函。 |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1月23日 至 2024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 | |||||||||||||||
| 3.方式:凭 CA 数字证书登陆市场主体系统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市场主体需要完成信息登记及CA数字证书办理,才能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与交易活动,具体办理事宜请查阅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的《市场主体信息库入库登记指南(工程建设、政府采购类)》 | |||||||||||||||
| 4.售价:0元 |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 1.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 1.时间:2024年02月0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
| 2.地点: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开标室 |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关于CA数字证书的办理、电子采购文件的下载、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与上传(提交)等相关事项,请供应商认真学习《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hnsggzyjy.henan.gov.cn/)网站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 |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 1. 采购人信息 | |||||||||||||||
| 名称: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丰乐路与生产路交汇处西南 | |||||||||||||||
| 联系人:周先生 | |||||||||||||||
| 联系方式:0371-63821756 |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 名称:河南天瑞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财富广场5号楼9楼904室(经三路北32-附1号) | |||||||||||||||
| 联系人:李攀婷 | |||||||||||||||
| 联系方式:0371-63229003 |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李攀婷 | |||||||||||||||
| 联系方式:0371-6322900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