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新华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EPC1标段、2标段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乡新华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EPC1标段2标段
- 项目地址: 新乡市卫滨区中同大道449号新华医院院内
- 规模: 本项目对医院现有的1#楼、2#楼以及4#楼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内墙、地面、顶棚、门窗等的装修更新以及公用工程管线(水电暖、弱电、消防设置)的改造
- 范围: 2.1新乡新华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EPC 2.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5-0140(投资项目备案代码:2406-410703-04-05-725943) 2.3建设地点:新乡市卫滨区中同大道449号新华医院院内 ; 第一标段:(1)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所有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消防、热力、幕墙、抗震支架、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 ; 准; 施工:施工图纸所含所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围挡、基础工程、装饰装修、电梯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室外景观工程、配套工程(正式供配变电、自来水、热力等)、泛光照明等,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幕墙工程、泛光照明等相关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
- 报名结束时间: 2022-01-01
项目详情
新乡新华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新乡新华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已经
新乡市卫滨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卫滨发改
{2024}62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及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新乡新华医院,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新乡新华医院综合能力提升项目
EPC
2.2项目编号:新交GCZB-2025-0140
(投资项目备案代码:
2406-410703-04-05-725943)
2.3建设地点:
新乡市卫滨区中同大道
449号新华医院院内
。
2.4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
对医院现有的
1#楼、2#楼以及4#楼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内墙、地面、顶棚、门窗等的装修更新以及公用工程管线(水电暖、弱电、消防设置)的改造。总装修改造建筑面积为57430㎡,总门窗面积为2254㎡,其中:1#楼总门窗面积为1632㎡,总建筑面积为38368㎡
;
2#楼总门窗面积为423
㎡
,总建筑面积为
9777
㎡
;4#楼总门窗面积为199
㎡
,总建筑面积为
9285
㎡
。
2.5投资估算:
9937.44
万元
。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
(1)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综合管网等各专业设计),所有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消防、热力、幕墙、抗震支架、标识标牌及标线、智能化、泛光照明等专项设计。以及配合项目报批报建、施工阶段技术服务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要求的设计工作范围为准;
施工:施工图纸所含所有内容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总承包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临时施工围挡、基础工程、装饰装修、电梯设备及安装、通风空调工程、智能化、消防工程、幕墙工程、室外景观工程、配套工程(正式供配变电、自来水、热力等)、泛光照明等,以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幕墙工程、泛光照明等相关专业的二次深化设计。配合招标人办理相关手续,负责配合项目报批报建相关工作,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服务,达到交钥匙标准。
第二标段: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施工图纸、招标文件
(含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图纸审查意见及回复等相关资料)范围内的监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本项目实施范围内是指项目总包和专业分包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2.
7
质量
目标
:
第一标段:
设计质量
标准
: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河南省、
新乡
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
规定的内容
,满足招标人需求及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
设备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供货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质量标准:确保工程保质保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365
日历天。
第二标段:本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服务,自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移交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9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
,已落实
。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
二
个标段
:第一标段:
EPC总承包;第二标段:工程监理。
2.
11
本项目
第一标段
允许联合体投标
,第二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该条件)。
3.2资质要求
(
1)设计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
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
(
2
)施工资质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或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近三年(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投标人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
3.4
人员要求
(
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施工
项目经理)(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
“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
;
(
2)投标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委派):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
注:
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本单位缴纳社保,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身份兼任,有任职的需承诺中标后可随时撤离其他任职在建项目;②提供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或权益单或查询单,至少包括202
5
年
1
月以来
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
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相互不得兼任。
3.
5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
2
)
投标人须提供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
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满足信誉中(
1)、(2)要求。
3.
6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
1)联合体成员数量
≦
2
家;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
3)
若联合体投标人
有两家单位
在本项目中共同承担同一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如承担不同专业任务,直接按照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该专业任务的成员单位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相应的资质等级;
(
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
本项目
中参加投标。
3.
7
其他要求
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指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50%以上的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协议控股)、管理关系(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的不同单位,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需出具声明函
)
。
第二标段: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拟派项目总监需提供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查询结果信息截图(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在投标单位(含投标单位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或社会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提供承诺书)。
(
2)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或者重大安全、质量等问题(提供承诺书)。
(
3)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
注:上述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
2022年01月01日 -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
4)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相关主体(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信息;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注:
第一、二标段共同适用(
1)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
(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
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均应
查询
)。
(
2)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投标人须注册成为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并取得 CA 密钥,凭 CA密钥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xxtf 格式)及资料(详见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
。
4.2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完善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于
2025年
09
月
05
日
8:30至2025年
09
月
11
日
18:00,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企业CA锁或标证通扫码登录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尚未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或标证通的,请登录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标证通和CA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及时办理标证通及CA数字证书,并完成市场主体库相关信息
。
4.
4
招标文件售价:免收。
4.
5
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一办事指南一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
4.6
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
“答疑澄清文件”,“控制价文件”,“异议回复”)内该项目。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
09
月
29
日
0
8
时
3
0
分
;
5.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智能开标厅第一开标室机位(新乡市市民中心四楼);
加密投标文件(
.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菜单
,投标人须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并按要求上传经标证通或
CA锁签章和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XXTF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
5.3投标人编辑电子投标文件时,须用标证通和企业CA锁(包括法人CA锁)进行签章制作。
5.
4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投标人应登陆远程开标大厅远程解密,无需到开标现场。请投标人务必按照《智能开标大厅操作手册及视频》的要求设置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环境,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签到失败、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可在开标时间之后系统内观看开标过程,并进行文件解密,答疑澄清;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扫描二维码进行解密;使用CA证书的,投标人应在解密时间内插入CA锁,输入密码进行解密;如果在解密时间内解密失败,可再次解密。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在开标当天及时关注本项目的情况,如遇问题,请拨打技术服务单位(国泰新点)电话:4009980000。
(说明:
1.投标人须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标证通或CA证书登录方式进入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招标文件下载等操作。2.本项目将实行电子开标,请投标人前往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及“投标文件制作手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南省版)”,安装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河南省版)前,请务必将电脑中安装的原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乡版)完全卸载)
。
5.5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投标文件(.XXTF格式)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inxiang.gov.cn/)上传投标文件菜单,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乡新华医院
地
址:
新乡市卫滨区中同街
449号
联
系
人:
王辉
电
话:
13603938059
招标代理机构:中昱国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航海东路与第八大街建海国际中心
A座6
F
联
系
人:王英伟、周珊珊
电
话:
0371-86623881
监督部门: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电
话:
0373--2826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