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阶段1标段、2标段

新乡市发布时间:2025-12-02来源: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阶段1标段2标段
  • 项目地址: 小尚庄污水处理厂院内
  • 规模: 15万m³/d,A系列运行规模8万m³/d,B系列运行规模3万m³/d,MBR系列运行规模4万m³/d
  • 范围: 1.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阶段 2.项目编号:2025-038 3.项目概况: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总规模为15万m³/d,A系列运行规模8万m³/d,B系列运行规模3万m³/d,MBR系列运行规模4万m³/d ; 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对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培训等内容,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缺陷责任维修和质量保修工作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9

项目详情

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阶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阶段 (项目名称)已由 新乡市牧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河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511-410711-04-02-895401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河南新投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在 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一阶段

2.项目编号:2025-038

3.项目概况: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现状运行总规模为15万m³/d,A系列运行规模8万m³/d,B系列运行规模3万m³/d,MBR系列运行规模4万m³/d。本次工程主要通过新建深度处理单元、新建加药间、新建除臭滤池、改造现状管线及设施等措施,使污水厂出水满足当前的政策需求,其中出水TP稳定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标准,经净化后的气体需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排放标准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排放标准,其他指标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A标准。

4.招标范围:

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对新乡市小尚庄污水处理厂进行提标改造,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交付使用及培训等内容,并承担质保期内的缺陷责任维修和质量保修工作。其中,设备采购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监造、催交、运输、接货验收和仓储保管等。

2)二标段(监理):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监理。

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为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

6.项目建设地点:小尚庄污水处理厂院内。

7.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8.质量要求:

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符合“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要求。

2)二标段(监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规范、标准规定,达到合格标准。

9.计划工期:

1)一标段(工程总承包):335日历天;

2)二标段(监理):自开工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

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在职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根据各自分工满足相应的资质即可。)

2.主要人员要求:(1)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专业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若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在前期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有关变更资料,评标结束后提供的变更材料一律不予认可。(上述主要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扫描件)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投标人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始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5.本标段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在投标时,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牵头单位应具备要求的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标段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标段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二)二标段(监理):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开标前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总监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4)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投标人须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始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后)。

5.本标段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12 月 03 日 0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09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凭企业CA锁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应分别获取所投各标段的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4开标室。

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中加密上传,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心门户网站––“智能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各潜在投标人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成功上传,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需在开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具体事宜请查阅“智能开标大厅”首页右上角“操作指南”。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新乡投资集团微信公众号》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评标与定标

1.评标和定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定标方法均采用“票决法”。

2.评定分离:是指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环节。评标环节,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独立开展评标,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定标环节,由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从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自主确定中标人。

3.定标时间: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 10 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4.定标地点:定标会议应在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流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不能按时完成定标工作的,应当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5.定标会议具体时间及地点以中标候选人公示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依法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新投水务有限公司

址:原小尚庄污水处理厂北侧

联系人:张恒

话: 15137320007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新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新二街 1625号大数据产业园数据大厦9楼

联系人:赵凡祎 杨俊丽

话: 13101730630  0373-5277759

真: /

电子邮件: /

监督单位: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址:新乡市和平路 134号

话: 0373-3696562

真: /

电子邮件: /

河南新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0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