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 项目名称: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 项目地址: 保城镇宝亭大道南侧,东环路东侧
- 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面积132791.18㎡(约合199.186亩),总建筑面积为7949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593㎡,地下建筑面积约4900
- 范围: 新建教学用房25475㎡、图书馆3687㎡、体育馆3524㎡、教师宿舍6667㎡、学生宿舍27730㎡、食堂7000㎡、地下室4900㎡、配套设施510㎡,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水电、箱涵等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学位3300个,其中初中部1500个学位,高中部1800个学位;项目整体分两期建设 ; 新建教学用房13470㎡、图书馆3687㎡、体育馆3524㎡、教师宿舍6667㎡、学生宿舍15115㎡、食堂3980㎡、地下室4900㎡、配套设施330㎡,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水电、箱涵等基础设施工程 ; 新建教学用房12005㎡、学生宿舍12615㎡、食堂3020㎡、配套设施180㎡,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 ;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进行氡浓度检测、出具支护方案图纸及后期配合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其他说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653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具备1、2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2、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09
项目详情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勘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已由保审批[2026]4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招标人为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内容及范围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2.1 建设地点: 保城镇宝亭大道南侧,东环路东侧
2.2 建设规模: 项目用地面积为面积132791.18㎡(约合199.186亩),总建筑面积为79493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74593㎡,地下建筑面积约49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用房25475㎡、图书馆3687㎡、体育馆3524㎡、教师宿舍6667㎡、学生宿舍27730㎡、食堂7000㎡、地下室4900㎡、配套设施510㎡,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水电、箱涵等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学位3300个,其中初中部1500个学位,高中部1800个学位;项目整体分两期建设。一期(高中部)拟建工程包括:总用地面积为78614.39㎡(约合117.921亩),总建筑面积5167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6773㎡,地下建筑面积为49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用房13470㎡、图书馆3687㎡、体育馆3524㎡、教师宿舍6667㎡、学生宿舍15115㎡、食堂3980㎡、地下室4900㎡、配套设施330㎡,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水电、箱涵等基础设施工程。二期(初中部)拟建工程包括:总用地面积为54176.79㎡(约合81.275亩),总建筑面积2782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27820㎡,地下建筑面积为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教学用房12005㎡、学生宿舍12615㎡、食堂3020㎡、配套设施180㎡,以及配套建设室外道路、运动场、水电等基础设施工程。
2.3 计划工期: 3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岩土工程详细勘察、进行氡浓度检测、出具支护方案图纸及后期配合服务工作(具体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2.5 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7653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同时具备1、2 1、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含以上级)2、工程勘察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 详见招标文件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单位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并指定其中一家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投标人需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5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 没有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处于限制期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3月19日19时00分至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实验中学建设项目(勘察):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6.3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4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电子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支付等。银行转账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上发布。
8. 其他
8.1 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登记企业信息,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
8.2 电子标(招标文件后缀名.GZBS):必须使用最新版本的电子投标工具(在https://ggzy.hainan.gov.cn/ggzyjy/xzzq/moreinfo.html下载投标工具)制作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8.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和要求,制作和上传经过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数字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