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初中部综合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HBSJ-202407FJ-149002001)

湖北省发布时间:2025-11-24来源: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初中部综合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编号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5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27

项目详情

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SJ-202407FJ-149002001
一、招标概况
华中师范大学一附中初中部综合馆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于2025年10月30日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1月21日在省中心1005-04号开标机位开标,并于2025年11月21日完成评标工作。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华中师范大学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二、评标结果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中标候选人名称 武汉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湖南省建筑设计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建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武汉正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元) 106727776.00 108632100.00 108237540.00 107514300.00 109179822.00
质量(如有)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项目按照设计需求及相关资料提交相应的施工设计成果。施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项目按照设计需求及相关资料提交相应的施工设计成果。施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项目按照设计需求及相关资料提交相应的施工设计成果。施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项目按照设计需求及相关资料提交相应的施工设计成果。施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的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本工程项目按照设计需求及相关资料提交相应的施工设计成果。施工设计成果必须达到现行国家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如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项目建设所涉及的各类材料(设施、设备)物资均须满足施工设计图纸与有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强制性要求;还必须满足招标人提供的主要材料及设备品牌参考表的要求。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730 730 670 634 730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 熊超 王成恩 徐小峰 姜官森 张勤涛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 鄂1422011201109136 京1412006200801895 京1112019202004161 粤1442015201741076 鄂1422011201109520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三、评标情况
评标情况资料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
五、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华中师范大学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
联系人:尹珍
电话(传真):027-67866929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9号中铁1818中心10楼
联系人:黄晶、欧吉、朱晶玲、王刚、张锡文、余轶菲、刘素芳、汪树新、王丹萍、万齐威
电话(传真):027-87272701
3.行政监督部门:洪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凯乐桂园 S 座 4 楼
联系人:
电话(传真):027-87414049
备注说明: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国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