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2025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 项目名称: 浠水县2025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421125202505000389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125-2025-00593
三、项目名称
浠水县2025年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采购项目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湖北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浠水县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 浠水县清泉镇新华正街61号
中标(成交)金额: 64.683460 (万元)
最低评标价法: 64.6834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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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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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纸质图书 品牌(如有):见附件 规格型号:见附件 数量:1.0 单价:646834.6元 |
五、评审小组成员
余文明,张小红,李雪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 2025-11-10
2、评审地点: 中共浠水县委宣传部一楼会议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的货物类收费标准
2、收费金额: 0.9700 (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浠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2、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和政府采购合同,登录:“黄冈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58.51.104.17:8888/index_hg?redirect=%2Fdashboard”,点击“我要融资”,申请合同融资贷款,无需抵押,利率优惠,放款快。3、加快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并公告。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4、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湖北省财政厅关于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鄂财采发[2024]3号)明文要求:鼓励采购人向具备条件的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不低于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对于中小企业,该比例适当提高至40%以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质疑投诉提示:政府采购质疑的提出和答复、投诉的提起和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办理。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共浠水县委宣传部
地 址: 浠水县清泉镇学堂路138号
联系方式: 0713-4221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伍越恒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浠水经济开发区彩虹大道189号
联系方式: 0713-89026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朱咏林
电 话: 15971335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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