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庄镇叶店片区土地平整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米庄镇叶店片区土地平整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08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YSZ-JSGC202509QT-032001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襄采计备[2025]00176(高新)号
3、项目名称: 米庄镇叶店片区土地平整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4282.938322 (万元)
6、最高限价: 4282.938322 (万元)
7、采购需求:
米庄镇叶店片区土地平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并承担工程的实施及竣工后的缺陷修复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中标人完成本项目所有施工等工作(具体以发包人委托的实际工作内容为准)。
8、合同履行期限: 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3%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本招标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①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评标时在其投标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3%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②如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对于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评标时在其报价得分的基础上增加 1% 作为其投标报价最终得分。③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小微企业应当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价格评审优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1.2 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须满足资质要求;3.1.3投标人须与纳入襄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纳入名录管理的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信息》中的任何一家企业签订运输协议,已签订运输协议的提供合同协议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签订运输协议的提供中标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签订运输协议的承诺书。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为有效。3.1.4财务状况:提供 2022 年度、2023年度及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年限不足的单位,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完整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方为有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3.1.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 60个月,业绩认定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及网址或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提供均为有效。3.1.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情形);(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所实施的项目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并负有责任的(以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5)⑤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近三年(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需分别出具声明人签字及盖单位章的无行贿犯罪行为声明)。(以上 1-7 项不得存在的情形由投标人自行声明或承诺,格式自拟;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8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通过相应网站查询信用信息,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和网址,查询时间必须是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结束之后;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均需提供)。 3.1.7 人员要求:3.1.7.1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如为联合体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3.1.7.2项目技术负责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3.1.7.3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有效的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证),上述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不得互相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人员信息必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公开信息登记,否则认定为无效人员。3.1.7.4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安全员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为其在本单位缴纳的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9月02日 至 2025年09月08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
3、方式: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09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5日08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储备供应中心(本级)
地 址: 襄阳市高新区东风汽车大道 15 号
联系方式: 0710-33322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中正恒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襄阳高新区长虹北路 5 号万达广场 13 幢 1 单元 9 层 1 室
联系方式: 181862905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宇轩
电 话: 18186290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