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025年咸宁市咸安区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包16-包20)公告

咸宁市发布时间:2024-11-25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咸宁市咸安区财政性资金项目服务项目包16包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02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4212022024010001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1202-2024-02049

3、项目名称: 2024年-2025年咸宁市咸安区财政性资金项目评审服务采购项目(包16-包20)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5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5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对拟实施的咸安区财政资金投资、并由财政付费的建设项目的投资评审咨询服务业务。包16:综改办、农管局管理的乡镇办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包17:综改办、农管局管理的村社区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包18:债务股管理的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包19:企业股、商贸股、综合股的建设工程类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包20:机动包(未纳入归口股室的工程建设类项目),预算金额1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评审金额 300 万元以下 3 个工作日、300 万元至 1000 万元 7 个工作日、1000 万元以上 10 个工作日出具初审结论。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确认后,在 2 天内出具正式评审报告。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同一个供应商最多成交 1 个项目包。如果同一供应商在多个项目包中评分排名第一,则保留项目包序号顺序最前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自动放弃其他项目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参考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2,注:本项目包号顺序为包1、包2、包3、包4......以此类推,直至包20。)(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本项目不允许中标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4年11月26日 2024年12月02日 ,每天上午 00:00 12:00 12:00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登录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供应商客户端按照操作提示在线获取。获取成功之后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凭证妥善保存。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26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20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投标系统进入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上传投标文件,且在布络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投标系统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投标系统。2.供应商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完成注册并办理CA后方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需要数字证书(简称“CA”)和电子签章,请供应商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必须是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实现了互联互通对接的产品。办理地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中“已对接CA厂商名录”专栏。4.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5.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上发布。其他相关网站转载只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供应商获取文件及CA办理等相关事宜详见供应商操作指南(https://hbzc.bossbolo.com/help/index.html)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咸宁市咸安区财政局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

联系方式: 0715-8349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咸安区财政局附三楼)

联系方式: 0715-8068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吴超

电   话: 0715-8349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