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湖北省发布时间:2025-10-14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概况: br/> 1.项目名称: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0-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16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2415

3、项目名称: 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 邀请招标

5、预算金额: 34.68 (万元)

6、最高限价: 34.68 (万元)

7、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勘察设计服务项目 2.预算金额:人民币34.68万元 3.项目内容:斧头湖流域36个自动采样终端、2条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20套雨量计、水位计、流速仪、1套eDNA自动采样器,1套全自动水检系统的安装建设勘察设计服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实施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等勘测设计服务等。 4.项目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提交《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定稿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项目技术要求 (1)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 1.1资料收集。通过资料收集、梳理,摸清斧头湖流域基础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区划、产业布局、河流长度、起始位置、流域面积、流经市(县、区)、基本水质情况,广泛搜集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资料,包括水资源规划、生态环境规划等。 1.2开展实地野外踏勘。采用航拍设备等开展部分断面踏勘,项目要求至少配备1台无人机,完成斧头湖流域36个自动采样终端、2条浮船式水质自动监测站、20套雨量计、水位计、流速仪、1套EDNA自动采样器,1套全自动水检系统点位的周边环境调查。 2.成果提交 编制《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需纸质稿和电子稿各一份)。 三、项目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组建专门承担本项目实施的团队小组。供应商要充分开展调研,根据相关政策及技术规范,进行合理设计。须建立完善的联络人机制,今后人员变动应及时通知采购人,并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须提供7*24小时服务,按照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并提供本项目规定范围内的服务。 四、项目验收要求 供应商严格按照采购人需求编制项目《斧头湖流域地表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方案》,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提供完整且详细的项目施工勘察设计方案,通过采购人审核评审视为验收合格。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商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提供承诺书。

8、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提供中小企业承诺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面向中小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10月15日 2025年10月16日 ,每天 08:30 12:00 14:00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3、方式:

电话咨询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年10月22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14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联系方式: 02787868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8号

联系方式: 027878685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明

电   话: 02787868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