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公安局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招标(采购)公告

宜昌市发布时间:2025-09-02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宜昌市公安局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2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CA010269-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0-2025-01224

3、项目名称: 宜昌市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装修工程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1559.56 (万元)

6、最高限价: 1559.56 (万元)

7、采购需求: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 9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上传《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招标文件提供的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备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基本配置为: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其中负责土建(即:具备C2证或C3证)和机械安全管理(即:具备C1证或C3证)的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未实行C1、C2、C3证书分类的外省建筑企业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视为C3证件],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至少配备2人(可相互兼任,但应具备以上5类人员证书);总配备人数不少于8人。 补充说明:(1)若本项目中标,其他关键性岗位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专职安全员、质量员)如有在建工程,应确保本项目开工前严格按照《湖北省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到岗履职。经建设单位同意,建设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可在宜昌城区担任不超过3个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部管理人员。(2)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湖北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承揽本省工程项目组建的施工项目部,其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网站查询其真伪(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或链接),或提供由相关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3)若拟派本项目的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存在兼任的情况,投标人应在“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表格中对上述五类人员定岗定员。如一人承担多个岗位,每个岗位后都要写上该人员名字。 7、提供上述所有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标准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上传上述所有人员2025年4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8、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企业;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登记的人员。(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单位。省内、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中截图上传证明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省一体化平台”或“宜昌市智慧城建系统”登记人员)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9月03日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 00:00 12:00 12:00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3、方式: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为:http://ggzy.sc.yichang.gov.cn/)-工程建设-网上办事,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9月12日23时59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3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26日10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电子营业执照交易主体操作手册)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文件。未采用“网上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国湖北政府采购网。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3、因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工具导致的招标公告信息不一致时,以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的公告为准。 4、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宜昌市公安局,代建单位为宜昌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5、本项目最高限价答疑时公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公安局

地   址: 宜昌市城东大道116号

联系方式: 0717-63821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鼎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97号三峡企业总部基地北4号楼A座3楼

联系方式: 189959023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成方琳

电   话: 189959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