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6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YLA990039-202501-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506-2025-00682
3、项目名称: 夷陵区太平溪镇长江一级支流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服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60 (万元)
6、最高限价: 60 (万元)
7、采购需求: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文明施工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等一切事宜。
8、合同履行期限: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60天;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为小微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要求: 3.1拟派本项目的监理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4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所有监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且均须在本单位(投标单位)注册执业; 3.2项目总监:①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同时须承诺若投标单位中标,投标单位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本项目实施期间最多只能同时担任三个项目的项目总监,且未任职于宜昌市行政区域以外项目。当项目总监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取得已担任项目业主书面同意且投标人应为本工程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承诺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配置有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还应上传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3专业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4安全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5监理员: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监理工程师培训教育证书》或《监理员培训教育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6人员社保:拟派本项目的所有监理人员均需上传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分公司缴纳有效);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上传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公司返聘退休人员的,上传退休证明和劳动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 (5)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25年09月12日 至 2025年09月16日 ,每天 00:00 至 12:00 , 12:00 至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
3、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实体CA锁、手机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下同)。完成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服务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 2025年09月17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10月09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服务系统”,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服务系统”即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服务系统”)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和定标分离)方式确定中标单位。 3、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4、招标公告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s://ggzy.sc.yichang.gov.cn/为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人民政府
地 址: 宜昌市夷陵区太平溪镇高峡大道58号
联系方式: 177642516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巨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宜昌市夷陵区黄金中路六巷7号
联系方式: 153276681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曾小芳
电 话: 15327668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