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夏区公路管理局2025年武汉市江夏区S123、S330路面改造工程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武汉市发布时间:2025-07-24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谈判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武汉市江夏区公路管理局2025年武汉市江夏区S123S330路面改造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31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XY-2025-ZC-036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115-2025-01148

3、项目名称: 2025年武汉市江夏区S123、S330路面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60.356479 (万元)

6、最高限价: 260.356479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公告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 3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按照政策要求的规定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建造师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身份证、劳动合同; (3)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的班子成员,提供五大员上岗证(其中安全员另需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C证)、身份证、劳动合同;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 (4)提供拟派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若违约愿承担经济处罚的承诺函; (5)提供近三年法人、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法人、法定代表人及建造师无不良行为记录承诺函; (7)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07月25日 2025年07月31日 ,每天 00:00 12:00 12:00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及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3、方式:

方式: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26/#/index)直接获取,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请先完成系统账号注册,再办理CA锁。方式为:打开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点击“供应商注册”进入网上信息注册填写。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和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他人名义。否则,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己承担。注册完成后可进行CA锁办理,办理细则及操作流程可在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首页-下载中心,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 (2)已有登录账号但未办理CA的用户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明确所申请具体项目标段,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注:未办理CA锁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投标,请潜在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及时下载《供应商一次性告知书》进行办理,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5年08月01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08月06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2.质疑: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武汉市江夏区公路管理局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纸坊街道纸坊大街758号

联系方式: 027-87953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联投商业广场一期23栋16楼

联系方式: 027-81813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梁冠军 陈云

电   话: 027-81813431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