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荆门市历史遗留无主磷石膏库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及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省发布时间:2025-11-18来源:湖北政府采购网
中标公示/公告 谈判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荆门市历史遗留无主磷石膏库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及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25

项目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BCN-202511-430

2、采购计划备案号: 420000-2025-13916

3、项目名称: 荆门市历史遗留无主磷石膏库环境水文地质勘察及地下水监测井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270 (万元)

6、最高限价: 270 (万元)

7、采购需求:

开展4座磷石有库环境水文地质调查及重点关注区(对象)补充水文地质勘察,预测评估地下水污染趋势,为开展地下水修复与风险管控提供技术依据;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通过验收。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10%

1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或合同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4%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具有有效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测绘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必须含工程测量,同时具有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总成员数不得超过两家),若以联合体的形式进行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约定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成员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5年11月19日 2025年11月25日 ,每天 00:00 12:00 12:00 24: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 0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19日00点00分 (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3、地点: 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 2025年12月01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2、地点: 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对应平台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解密时间为代理机构发出解密提示后30分钟内,逾期未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投标供应商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开标当天请务必保证电话畅通。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质疑:供应商认为招标(采购)文件、招标(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提出的,提出时间以邮寄件上的寄出邮戳时间、快递件上签注的寄出时间为准)。质疑时需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规定的内容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3854963336@qq.com。如仅以邮寄、邮件形式发送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质疑。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告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地   址: 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

联系方式: 027-878877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北诚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洪山区欢乐大道9号正堂时代10层1007室

联系方式: 027-887210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芬、周晓、刘宁、黄莉、刘桢、刘倩

电   话: 15697215222

正文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