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原水主管施工评标结果公示(标段编号XYSZ-JSGC202506SZ-023011001)

发布时间:2026-03-06来源: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原水主管施工标段编号

项目详情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原水主管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 (包)编号: XYSZ-JSGC202506SZ-023011001

一、招标概况

城市水源替代工程项目原水主管施工 2026年01月23日 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 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 发布资审文件公告 , 2026年03月06日08时30分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号开标室(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10楼) 开标 并于 2026年03月06日 完成 评标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文件要求推荐3家排名不分先后的中标候选人。 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已经确认评标结果, 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二、评标结果

中标候选人名称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87763664.29元

87821746.45

87841428.24元

质量目标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

履约期限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365日历天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D142001685

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D14201175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D142045743

联合体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D142045769

成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D131069383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

联合体牵头人: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006

成员: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009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747

联合体牵头人: (鄂)JZ安许证字[2005]000329

成员: (沪)JZ安许证字[2013]010016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各专业负责人姓名、证书名称、证书编号)

项目经理:赵荣阳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鄂 142201720172607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鄂建安 B(2020)0003765

项目经理:孙蕾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鄂 142201920200458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鄂建安 B(2017)0022203

项目经理:沈玲莉

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鄂 142201820190203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书:

鄂建安 B(2019)0010810

项目技术负责人:陈森

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4401001619

项目技术负责人:王帅虎

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 ,襄人社职( 2025)24号

项目技术负责人:吕炎

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襄人社职〔 2025〕24号

市政施工员

1 、雷佩锡, 0421710494217003160

2 、陈学忠, 0421710494217003138

市政施工员

1 、王森林, 0422510400056000012

2 、郭超, 0422210400056000007

市政施工员

1 、李捍东, 0421810494218005104

2 、杨勇, 0422310400003000040

市政质量员

1 、刘国乐, 0422210900100000009

2 、陈胜雄, 0421710994217002644

3、王睿,0422110900100000002

市政质量员

1 、欧阳琦, 0422210900056000018

2 、贾莎, 0422510900056000012

市政质量员

1 、李杨, 0422210900003000047

2 、赵景瑞, 0422210900003000042

安全员:

1、 辛叶梦 ,鄂建安 C3(2020)0003402

2、 崔家滨 ,鄂建安 C3 (2020)0003077

安全员:

1、周万俊,鄂建安C3(2025)0002705

2、鲁江,鄂建安C2(2015)3002505

安全员:

1、贺继源,鄂建安C3(2024)0025908

2、王纯阳,鄂建安C3(2025)0002805

材料员:陆武 0421711194217006422

材料员:邓泽 0422211100056000038

材料员:郝雄倩 0422411100003000014

资料员:陈瑛 0421711494217005963

资料员:张俊焦 0421811494218000923

资料员:尤晓莉 0422111400003000213

造价员:程洪伟,建 [造]11164252000233

业绩

(参加过资格认定和评分业绩的均需填写)

投标人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项目负责人

备注

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启动区 B组市政次干路配套给排水工程施工

11796.18万元

叶新文

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冢子湾备用水源建设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EPC总承包

537392400元

陶卫军

联合体牵头人: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南漳县发展大道改建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683162400元

宫易

评标情况

评标工作于 2026年03月06日08时30分 (北京时间)在 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津新区汉水路 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10楼) 3 评标室 综合评估法 进行 评标,评标过程如下:

一、初步评审:

1、形式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8 家投标 形式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8 家投标 资格性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响应性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 8 家投标 响应性评审通过,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 8 家投标 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三、评审结果: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经办人: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章三星、刘楚雄 、秦川

废标结果

投标人

被否决的依据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投标函附录明确注明工程质量保证金为 2%,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3%的要求,不符合评分办法中2.1.3条相关规定。

通过 资格预审结果

申请人

资格审查申请资料

(资格能力条件)

武汉市汉阳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石家庄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北京市市政一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资审通过

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襄阳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汉江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资审通过

未通过资格预审 结果

申请人

被否决的依据

杭州华水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资格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湖南省绿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依据资格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贵州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依据资格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 9家。

江西建工轨道建设有限公司

不符合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1.4.1近三年无亏损。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2026年03月07日00 00 分至 2026年03月09日24时00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 中标候选人 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 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大庆西路 38号

联系人:范工

电话: 0710-3053783

2、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正源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红光路玉龙湾天骄广场 6号楼10楼

联系人:章三星、刘楚雄

电话 (传真):13197185777、13886246114

3、行业主管部门:襄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 8号襄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招投标监管室

联系人:招投标监管科

电话 (传真):0710-3231015

4、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襄阳市行政审批局

地址:襄阳市高新区紫贞公园路襄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441办公室

联系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科

电话 (传真):0710-3273186

备注: 1、所有填写处如实填写,不仅限于空白行数;

2、 公示开始当日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公示时间的最后一日落在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的,应当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