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梅仙片区水毁道路、渠道等恢复项目

岳阳市发布时间:2025-04-25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平江县梅仙片区水毁道路渠道等恢复项目
  • 项目地址: 平江县梅仙镇
  • 规模: 注:(1)公路等级由系统根据资质指标牵引项自动匹配 ; 2)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 范围: 主要改造内容为新建挡土墙、堰坝、修复路面、桥梁工程等
  • 概况: 1、梅仙镇修复水毁道路1660米、水渠2300米、河堤2310米,漫水桥2座等;2、余坪镇修复水毁河堤约1.1公里、堰坝2座、水毁道路约70米、水毁水渠修复约1.4公里、水毁管网维修更换1.2公里等;3、岑川镇修复水毁道路800米、堰坝一座等;4、大洲乡灾后修复水毁桥梁一座、河堤321米以及路磡、堰坝、水渠等公共基础设施修复

项目详情

平江县梅仙片区水毁道路、渠道等恢复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候选人公示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代理 平江县梅仙片区水毁道路、渠道等恢复项目 工程施工招标, 2025年04月24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在 岳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了公开开标,在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交通部门 监督下,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进行了细致的评审,并推荐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如下:

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

候选人

第二中标

候选人

第三中标

候选人

中标候选人名称

湖南省湘东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正道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浏北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5388974.00

6169075.00

7342814.00

质量目标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性交验合格

环保目标(如有)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并落实“三同时”、“两不”原则,严格控制施工污染,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并落实“三同时” 、“两不” 原则, 严格控制施工污染,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严格执行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 严格执行并落实“三同时”、“两不”原则,严格控制施工污染,控制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

安全目标(如有)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确保: 无安全责任事故。

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无安全责任事故。

工期(日历天)

180

180

180

投标人

工程业绩

(如有)

业绩1:项目名称:平江县南江镇南上(南江至上坪)提质改造工程,合同金额:1031.82万元,竣工日期:2023年05月30日;

业绩1:项目名称:麻阳县岩门至拖冲公路工程施工A2标段,合同金额:14984.27万元,竣工日期:2023年12月18日;

业绩1:项目名称:浏阳市沙市镇保塘-秀山道路提质改造工程,合同金额:383.64万元;竣工日期:2022 年 01月 18 日;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姓名

童飞午

邓鹏

李丽娜

建造师证书(专业、级别)

注册二级建造师

注册一级建造师

注册二级建造师

职称证书(如有)

专业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公路与桥梁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级别

中级

高级

中级

工程业绩

(如有)

/

/

/

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如有)

姓名

李勇

梁博伦

陈星

相关证书

名称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道路与桥梁

隧道工程

级别

中级

中级

中级

投标担保信息

担保方式

保函

银行转账

保函

担保机构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经营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 28 号长沙长城宾馆 11 楼 1128-1139 房

/

长沙市芙蓉区韶山北路28号长沙长城宾馆11楼1128-1139房

联系电话

18674866500

/

18674866500

第一中标候选人其他人员:

序号

人员名称

人员类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其他人员:

序号

人员名称

人员类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其他人员:

序号

人员名称

人员类型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序号

投标人名称

否决依据和原因

公示期: 2025年04月25日 始至 2025年04月29日 时止(北京时间)。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应按照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通知》(湘发改法规〔2024〕419号) 提出异议或投诉 。公示期满对中标候选人若无异议,招标人将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该项目的中标人。

行政监督: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交通部门、平江县城关镇东兴大道鲁肃东路6号、0730-6223843、0730-6223843

招 标 人: 平江县梅仙镇人民政府、城关镇东街19号、钟诚、15200201818

招标代理: 国鼎和诚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平江县开发区坪上东路东方红面馆二楼、方明、0730-6261398

间: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