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名称: 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 项目地址: 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 规模: 10m 3 /d,对场地风险管控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行处理,处理排放要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排放标准,评价指标为pH值、悬浮物、镉、砷、铜、铅,压滤产生的底泥外运处置
- 范围: 本招标项目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1.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 1.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修复方案要求执行;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4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保护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除不可抗力或招标人要求变更外,不得进行变更撤换; 2.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企业独立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502万元及以上的废渣污染场地风险管控或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施工业绩或环保综合治理(含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业绩); 2.8其他要求: 2.8.1投标人未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在“信用中国”中企业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
- 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茶发改投(2022)169号和茶发改招(2023)22号,项目业主为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茶陵县火田镇人民政府,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1.2.2建设地点: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1.2.3项目基本情况: ①处理处置第II类一般工业固废的废渣共计约58973.4m 3 ,清挖转运至废渣集中管控区处置,新建集中管控区的库容约6万m 3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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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原八团冶炼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工程 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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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信息项 |
内容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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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标单位 |
湖南康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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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负责人 |
袁首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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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控制价(万元) |
1004.989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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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基准价万元 |
954.842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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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标价万元 |
954.842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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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标底工期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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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标工期 |
18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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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质量等级 |
合格 |
招标代理机构: (经办人签字或盖章)石胜兴
行政监督部门:(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王凯娇
2023年12月21日
备注: 1 、此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由招标代理机构自行负责。
2 、信息项第 2 栏按招标项目类型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