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
- 项目名称: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
- 项目地址: 汝城县泉水镇
- 规模: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工期要求:180天(日历日,下同),计划开工日期:2025-11-25,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5-24
- 范围: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建设约0.45万亩高标准农田的基础设施及附属设施(具体范围以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 概况: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 2.2建设地点:汝城县泉水镇、文明瑶族乡、土桥镇、马桥镇、暖水镇、大坪镇、井坡镇等乡镇; 2.3项目基本情况:本工程为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建设规模0.45万亩,其中新建面积0.11万亩,改造面积0.34万亩,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排渠道、机耕路及相关附属工程
项目详情
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汝城县 农业农村局的委托,代理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 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五年), 本 项目 于 2025年 11 月 18 日 09:00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了开标、评标,并于 2025年 11 月 19 日 发布了中标候选人公示 。 2025年 12 月 1 日 收到 投标人 对本项目 的投诉书 , 投诉 事项 经郴州市农业农村局立案、调查,并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郴农(招投)罚 [2025]1号) ,现 取消 新疆昌隆黄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郴州市汝城县泉水镇等 7个乡镇华塘村等11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O二五年)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
为确保项目合法合规推进,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现决定重新招标,重新招标的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汝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湖南省 ·郴州市·汝城县·新建东路135号
联 系 人:叶琼兰
电 话: 0735-8268162
( 2)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材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 ·郴州市·北湖区·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涌泉街道南岭大道968号大华天都2栋1106房
项目负责人:郭维刚
项目组其他成员:阳小丽、谢志郴
电 话: 13762562134
传 真: 0735-2112188
电子邮件: 309560729@qq.com
( 3)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郴州市·市辖区·郴州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郴州市国庆南路延伸段与青年大道交汇处
电 话: 0735-2876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