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阳县不良资产清收服务中标公示

郴州市发布时间:2024-05-08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桂阳县不良资产清收服务

项目详情

湖南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桂阳县财政局 的委托,就其 桂阳县不良资产清收服务 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桂阳县不良资产清收服务

2、采购计划备案编号:桂财采计[2024]0044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NDY-GYCG-2024-017

3、招标信息发布日期:202 4 04 09

4、开标日期:202 4 05 07 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评标结果如下:

序号

投标人名称

资格性审查结果

符合性审查结果

投标报价

综合

得分

推荐排名

是否成交候选人

1

湖南人和人 (郴州)律师事务所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响应招标文件

82.0 0

1

2

湖南天地人(郴州)律 师事务所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响应招标文件

15.28

2

3

湖南乾越律师事务所

审核通过

审核通过

响应招标文件

12.16

3

三、中标信息:

1.中标供应商名称:湖南人和人 (郴州)律师 事务所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郴州大道与郴江路交汇处第一国际金童座15楼

3.本项目的代理清收费用计费的方式如下:

1) 对现金收回执行到位的:乙方为甲方收回的案件执行款实际缴入桂阳县财政专户金额的本金部分的 15%;利息部分的40%支付律师代理费。

2) 对法院裁定以物抵债的,按照法院裁定的以物抵债的金额的本金部分的 10%;利息部分30%支付律师代理费。

3) 最终以先本金后利息的原则按实际清收额据实结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

桂阳县不良资产清收服务 一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及用户要求

服务要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时间起叁年(但以下期限 ( 包括但不限于 ) 不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出现以下情形的,合同期限累积相应顺延: 1 、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申请执行异议的办案期限; 2 、因涉嫌违法犯罪导致案件中止的; 3 、对执行标的处置 ( 包括但不限于拍卖、评估、鉴定等 ) 时间; 4 、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具体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李土湘 雷有幸 黄海利 周小琴 曾繁国。

六、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100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称:桂阳县财政局

2)地址:桂阳县财政局

3)联系人:曾繁国

4)电话:188735367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湖南德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湖路与九子塘路交汇处拇指时代1207

3)联系人:周芳

4)电话:13786105220、187742983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