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湘西州发布时间:2025-10-13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项目详情

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吉财采计 -2025-048

采购代理编号: XDGS-2025-051

二、项目名称 :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中亿建设(安阳)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中华路与永兴路交叉口建筑业总部大厦 4楼4342-2室

成交金额 120125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吉首市矮寨镇坪朗村三组人行桥项目

施工范围:新建 4跨16m实体板梁桥一座,总长度为68m,桥面宽度为3.5m,三组岸桥头接2跨4m盖板涵,长10.4m,桥两头接踏步及桥梁相关附属设施,同时拆除现有跳岩圬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施工工期 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张智民

执业证书信息:豫 241151568038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先思 (组长) 、颜敏(组员)、彭滨(业主评委)

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按照《湖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湘招协 [2015]6号文件收费标准计费,代理服务费共计人民币壹万肆仟伍佰元整(¥1450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已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 2 个工作日止)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吉首市矮寨镇人民政府

址: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吉首市矮寨镇 209国道

人:石天银

话:18942031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湖南信达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吉首市人民南路 100号

联系方式: 0743-8271078 / 151074372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子慧

话: 0743-8271078 / 13974396789、 15107437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