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合作开发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5-01-26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合作开发
  • 规模: 本项目拟建设一栋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323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6.46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14217.00平方米,商业2268.43平方米,地下室2521.03平方米,停车位70个,容积率5.10,建筑密度36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17

项目详情

为盘活株洲市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闲置产业招商中心土地,完善区域内生活服务配套设施 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 (委托代理编号 : HNBQ-QYCG-25002 )进行公开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 合作开发

一、采购项目信息:

1.项目名称: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合作开发

2.委托代理编号 HNBQ-QYCG-25002

3.招标 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合作内容:金城集团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开发方,与中标人合作开发荷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由金城集团负责提供, 中标人 负责本项目除建设用地之外的投资资金筹措、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建设(包括除工程监理外的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等全部内容)、项目建成后的经营管理等工作,在合作期到期后, 中标人 将项目使用权、收益权无偿移交给金城集团。

5.项目建设规模和定位:本项目拟建设一栋产业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3232.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006.46平方米,其中:人才公寓14217.00平方米,商业2268.43平方米,地下室2521.03平方米,停车位70个,容积率5.10,建筑密度36%。

6.合作期上限:23 年(276个月)。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1年。

二、投标人 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具有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和施工总承包资质, 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具体为:

1) 勘察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 设计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 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4)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5)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投标人 ,将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2. 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 参与 投标

三、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5年 1 26 日至 2025年 2 17 09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www.zzzyj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zzzyjy.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http://www.zzzyjy.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 5 2 17 9 00 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2. 开标时间: 202 5 2 17 9 00 分。

3. 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牛家牌路 111号)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4. 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身份证原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条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上发布。

六、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株洲市荷塘区发展和改革局 ,电话: 0731-28428683

七、 联系方式:

人:株洲金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人: 邹超

话: 0731-22580219

址: 株洲市荷塘区荷塘大道 77号

代理机构: 湖南百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熊齐玉、陈娟、刘星

话: 15073139239

址:株洲市长江北路长江商务大厦 A座5楼5 0 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