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磋商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3-1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3-20
项目详情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的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
(
政府采购编号:株财采计
[2024]000018号,
采购代理编号
:
HNZZ-2024-CG0103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
公告邀请
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名称: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株财采计
[202
4
]
000018
号
3、
委托代理编号
:
2921-20240312-584
4、采购项目
预算:
1500000.00
元
(
)
支持
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
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
(
√
)
综合评分法
(
)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
√
)
固定总价
(
)
固定单价
(
)
成本补偿
(
)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2年
9、
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
投标保证金
:
采购项目预算的
/
%
;
(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金额的
/
%
;
(
)
预付款保证金
:
预付款的
/
%
;
(
)
质量保证金
:
合同金额的
/
%
。
|
包
名称
|
|||||||
|
包
1
|
1400000.00
|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零星维修项目
|
详见需求
|
1项
|
1500000.00
|
(
)
|
(
)
|
说明:
1.
节能产品实行
强制采购的
,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1、
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
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专门面向
:
(
√
)
中
小
企业
(
)
小微企业
(
)
监狱企业
(
)
福利性单位。
(
)
强制
分包
: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
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
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企业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
2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方式:省内企业以省建设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
(
3
)项目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
[2020]208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本采购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最低配备不得少于4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施工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专职安全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
4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证件上所注明的工作单位和投标单位不一致时,投标人在招标时应提供其劳动合同原件和为其缴纳的近半年以来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否则为不合格投标人;
(
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应与投标时一致,如须变更,需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税收违法黑名单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于
2024
年
03
月
13
日
至
2024
年
03
月
20
日
,
全天,
在
(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网址:
http://www.ccgp-hunan.gov.cn/portal_city.jsp?areaCode=zzs)和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zzzyjy.cn)
)
获取
招标
文件
。
(
)
本项目
实行电子交易,
有
意
参
加
投
标
者,在
http://www.zzzyjy.cn
获取电子版
招标
文件
。
(
)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投标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
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3、开标时间:
2024
年
03
月
25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株洲市牛家牌路
111号)六楼开标室(详见电子指示屏)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本公告选项:
(
√
)
表示选择,
(
)
表示未选择。
2、
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1、联系人姓名:
刘女士
2、电话:
13973321996
1
、采购人
名
称:
株洲市中医伤科医院
地
址:
株洲市天元区圆方路
117
号
联系人:
刘女士
电
话:
13973321996
邮
编:
412000
电子邮箱: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西路高科智尚科技大厦
703
室
联系人:
刘
女士
、陈
女士
、
黄女士
电
话:
0731-22888766
邮
编:
412000
电子邮箱: 51310614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