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临澧县鑫澧实业污染地块综合治理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11-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11-20
项目详情
临澧县鑫澧实业污染地块综合治理工程
工程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临澧县鑫澧实业污染地块综合治理工程
已由
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临发改招
[2020]
340
号
文
同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临澧县四新岗镇人民政府
,
建设
资金
来自
中央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工程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名称
:临澧县鑫澧实业污染地块综合治理工程
2.2
项目位置
:临澧县四新岗镇群兴东街
2.3
资金来源
:中央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
2.4
建设规模
:
主要内容为对
34290.36
平方米的厂区地表进行清理;对
2
个池塘地表水以及浸出区跟焙烧区的废水池残留废水以及建筑垃圾清洗废水共
11182
立方米进行处理;对场区内遗留
1094.1
立方米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对场区内近
5
万方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技术处理达标后运至场地西侧管控区就地处置;管控区建设
159
米挡渣墙及修建厂区排水沟长
3000
米。工程实际情况以现场实际发生为准。标的估算
1750
万元
。
2.5
招标范围
:
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等工程总承包(
EPC
)模式,主要内容为对
34290.36
平方米的厂区地表进行清理;对
2
个池塘地表水以及浸出区跟焙烧区的废水池残留废水以及建筑垃圾清洗废水共
11182
立方米进行处理;对场区内遗留
1094.1
立方米一般固废综合回收利用;对场区内近
5
万方污染土壤采用异位稳定化技术处理达标后运至场地西侧管控区就地处置;管控区建设
159
米挡渣墙及修建厂区排水沟长
3000
米。
2.6
计划工期
:
210
日历日(其中设计:
30
日历日,采购、施工:
180
日历日)
。
2.7
质量要求
:
设计
要求
的质量标准
:
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
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
:
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
场地经治理修复后
,
污染场地满足工业用地使用要
求;污染土壤处理后浸出液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
(GB/T 14848-2017)
》Ⅲ类标准;污染废水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
)中一级标准。
2.8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令
2000
年第
279
号令保修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投标人须
同时具备
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固体废弃物处置处理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
3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
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
应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施工
项目
技术负责人
1
名,
应具备
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
拟任设计负责人
1
名,
应
具备
环境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其他人员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9.3
项要求;
3.4
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家成员单位近
3
年内承接过
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
1500
万元的重金属污染治理工程或污染土壤修复项目或污染地块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
;
3.
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上为准
;
3.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企业,且联合体各方须分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
4.
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
:
人民币
贰
拾万元整(
¥
2
00000.00
元)
;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在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户名称
: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
银行账号
:
由投标人网上自助获取
保证金账号获取方式
:
各投标单位自行在
“常德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获取时请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底部的“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
注
:
本项目采取银行直连方式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请核对好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打印并妥善保管好账号申请成功后的信息单。开标时,请将信息单携带至开标现场,遇有保证金错漏,将使用信息单中的保证金账号及密码现场查询到账情况
。
6.
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请从
2020
年
1
1
月
1
4
日~
2020
年
1
1
月
2
0
日
17
:
00
时
止
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
//ggzy.changde.gov.cn/
)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
及附件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
及附件
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
及附件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6.2
和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
及附件
的澄清答疑均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
//ggzy.changde.gov.cn/
)
上发布,敬请留意,投标人自行下载。
6
.4
投标人应自行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
:
//ggzy.changde.gov.cn/
)
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0
年
12
月
17
日
09
时
30
分
,地点为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
7
开标室
(
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及未按
6.1
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同时发布。
9.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10.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为
常德市生态环境局临澧分局
。电话
:
0736-5807821
。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临澧县四新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临澧县四新岗镇居委会
联
系
人
:刘海波
电
话
:
18932150808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友谊路
413
号运成大厦
12
楼
联
系
人
:丁星
黄鹏
电 话 : 177636198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