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株洲市渌口区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株洲市渌口区省道S207S333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
- 项目地址: 渌口区
- 规模: 对株洲市渌口区各镇共35条农村公路(隐患里程65.5公里)路侧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钢护栏、标志标牌及标线;对渌口区s207线、s333线25处(隐患里程12.83公里)急弯、陡坡、穿越集镇、平交口安全事故隐患路段进行的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范围: 2.1建设地点:渌口区。 2.2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对株洲市渌口区各镇共35条农村公路(隐患里程65.5公里)路侧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钢护栏、标志标牌及标线;对渌口区s207线、s333线25处(隐患里程12.83公里)急弯、陡坡、穿越集镇、平交口安全事故隐患路段进行的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改造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6-21
- 开标时间: 2024-06-2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株洲市渌口区
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及株洲市渌口区省道S207、S333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
),
已由
株洲市渌口发展和改革局
以
渌发改审
[2023]153号
批准建设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
由
株洲市交通运输局
以
株交函
[202
4
]
24
号
和
株交函
[202
4
]
25
号
批准
。项目业主是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资金来源为
上级补助资金加专项债
,
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渌口区
。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对株洲市渌口区各镇共
35条农村公路(隐患里程65.5公里)路侧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钢护栏、标志标牌及标线;对渌口区s207线、s333线25处(隐患里程12.8
3
公里)急弯、陡坡、穿越集镇、平交口安全事故隐患路段进行的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改造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具体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其类别划分、工程内容等见下表。
|
工程类别
|
招标工
程类别
|
标段号
|
桩号
|
长
(公里)
|
工程内容
|
|
公路交
通工程
|
交安
工程
|
1
|
详见施工图
|
农村公路隐患里程
65.5公里;渌口区s207线、s333线隐患里程12.8
3
公里。
|
路
侧危险路段增设波形钢护栏
25272m,单柱式标志牌317块,广角反光镜11块,道口标柱548根,振动标线341.8m2,热熔标线66.6m2,C20砼挡墙997.1m3,附着式轮廓标1949个
;和在
渌口区
S207K91+072-K137+099路段及S333K92+293-K105+997路段的急弯、陡坡、穿越集镇、平交口安全事故隐患路段进行的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改造
。
|
2.3 本项目计划总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交通运输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
须具有独立法
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
证处于有效期,近一年在全国范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备相应的施
工能力。
投标截止时间前
1825
天内在国内独立完成过在同一合同段内里程不少
于
3
9.16
公里
且
合同金额不少于
420万元
的
四级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或公路专项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业绩需同时包含波形护栏、标志标牌】
,
且经交(竣)工验收合格。
查验以
全国或湖南省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
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投标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为
招标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复印件、
交(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及网站截图(或网上打印件)(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时将通过查询交
通运
输部或湖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业绩信息进行确认,
具体有关要求详
见湘交基建
[2019]10号文件)。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
lxy.mot.gov.cn)”
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
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
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
/
个标段投标,
被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AA 级的投标
人,可在本次招标中给予增加
1个标段投标的奖励,奖励后的可投标段数不得超过本次招标工程类
别的标段总数。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
个标。
②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 C 级的投标人,减少
1 个
标段中标的机会(项目招标仅
1 个标段的除外)。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湖南省交通
运输厅最新年度发布的信用等级。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
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招标人不接受被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最近第一年度D级、连续两年(最近第二年和最近
第一年)评为
C级的投标人投标。
3.6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
.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投标人投标或被列入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建设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根据规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湖南省
公路建设市场信用
信息管理系统(网址:
http://
218.76.40.80
:8000/gljs)中注册、完善、公开本单位信息, 并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
CA数字证书(具体流程参见网址:
http://www.zzzyjy.cn/015/015005/20210108/f808b6a3-35f8-4271-b8eb-1c891d852d7a.h
tml
)。投标人在办理
CA
数字证书时,自行填写利益相关企业,由电子招投标系统根据投标人填写的利
益相关企业情况,
在网上报名时自动提醒
利益相关企业已报名(如利益相关企业报名数超过可投标
段数的,自动禁止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
随机分配标段时自动规避利益相关企业,
如因企业未如实
填写利益相关企业导致利益相关企业自动分配到同一标段的,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4.2 办理完成 CA 数字认证后,请于
202
4
年
5
月
27
日至
202
4
年
6
月
21
日
9: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
)
,
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以下简称 “电子交易平台”
http://www. zzzyjy.cn
)“工程建设—交通—招标公告—附件”进行报名后下载
/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如通过
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等与备案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凡资料不全
,
投标人与其证照不
符、超过招标文件下载购买时间将被拒绝。
4.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
,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
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未按规定从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
,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
元,图纸每套售价
/
元,
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
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
元,
售后不
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
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集中地点:
/
;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地点:
/
。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及开标时间为
202
4
年
6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工具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
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后
30
分钟
内
,请投标人确保投标
文件如期解密。
本项目实施
“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
的,
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
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
CA 锁在开标
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5.3 因投标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或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的视为无效投标,相应
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6.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株政办发〔
202
4
〕
02
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
(
1
);
□综合评估法(2)。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株洲市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项目招标接受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
依法实施的行政监督,电话
:
0731-27618202
9.
附件
附件
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附件
2:银行开具履约保函意向书
附件
3:投标人承诺书
10.
特别提示
10.1本项目招标文件系按《株洲市政府投资项目成
本控制管理暂行办法》(株政办发〔
2021〕
17号)、《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试行)》(株政办发〔202
4
〕
2
号)
的要求编
制。
10.2适用于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 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 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
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适用于综合评估法: 实行评定分离定标的,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并报同级政府批准。确定 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或者被查实存在
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
出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再次确定其它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
重新招标。
中标人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不按期提供履约保函签订合同的,
是严重的失信行为,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入株洲市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
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标。
10.3履约担保
(
1
)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不超过
10%
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
(
2
)中标金额比最高投标限价的降价幅度超过
10%
的,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
10%
加
上最高投标限价与中标合同金额差额部分的
50%
。
10
.3.
1
履约担保的形式:
(
1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
10%
的,
采用银行保函担保;
(
2
)履约担保金额超过中标金额
10%
的,中标金额的
10%
应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超过
10%
部
分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的形式提交;
(
3
)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银行出具的保函;
(
4
)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
转让、见索即付。
10
.3.
2
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4
个工作
日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依规和《株洲市政府性投资工程招投标操作办法》
(株政办发〔
2024
〕
2
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进行处理处罚。
10
.3.
3
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
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
责任。
10
.3.
4
履约担保的使用和违约责任:
(
1
)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
开工令之日起
15
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
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
10
日内无
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并将其上报市公管办列
入株洲市
“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五年内不接受其参与株洲市域内政府性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投
标。
(
2
)承包人应按关键节点工期和总工期要求完成工程建设,如出现不合格工程应立即返工,返
工耽误的工期和费用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工期违约超过关键节点工期的按合同约定罚处工期违
约金,
其中超过关键节点工期
10
日内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0.5%
计取
;
工期违
约累计达
10
至
20
日
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1%
计取
;
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20
日的每延迟一天按履约担保金额的
2%
计取
;
工期违约累计超过
30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承包人无条件清退出场,全
部履约担
保金不予退还,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完成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价格和进度款支付比例清算,余款不再结算支付,且不能免除承包人对已完成工程的质量缺陷责
任。承包
人违规分包和转包工程以及有其它违法违规行为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上述规定清退承包人
;
(
3
)承包人关键节点工期或总工期违约超期在
20
日以内的
,发包人不在工程进度款中扣划违约
金,也不动用履约保函
;
工期违约超过
20
日的,发包人将根据合同约定动用履约保函扣划承包人应付
的违约金。承包人积极组织工程施工并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了全部工程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的,不计
违约金,过程中扣划的违约金全额退还给承包人。因建设单位责任延误工期的,需进行工期延误签证,
不计算在承包人延期内。承包人提前完工的,甲乙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相应
奖励
;
(
4
)如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其他违约行为,发包人有权根据工程合同约定从履约保函中
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若保函金额不足赔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发包人有权在应支付给承包
人的工
程款中直接扣除。若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工期延误超过总工期,且建设单位应付工程款超过保
函额预
度的,可以协商提前退回保函,由欠付工程款中与保函同等额度度的资金为后期承包单位履约进行担
保。
10
.4
投标人应在投标时一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本
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近
5
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场历史(以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
的情形(以
行政监管部门的记录为准)。承诺书格式详见本
公告附件。
10
.5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10
.6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株洲市公
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
作投标文
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交易系统使用和签章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
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
联系方式:
TEL
:
0731-28101310,QQ:356261
3576。
10
.7
其它内容(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添加,但不得另
行随意设置违背上位法、规范
性文件的条款)。
11.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事务中心
地
址:
株洲市渌口区
S211(伏波大道)
联
系
人:
吴主任
电
话:
18573313332
招标代理:
湖南创译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天元区庐山路庐山一号公寓楼512
联
系
人:
龚伟、施婷婷、刘巧燕
电
话:
0731-28352522
监督部门:
株洲市渌口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 株洲市渌口区 S211(伏波大道) 电 话: 0731- 2761820
附件
1: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施工关键节点工期要求
|
序号
|
施工节点
|
工期(天)
|
|
1
|
两个项目需同时开工,各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数量的
30%
|
30
|
|
2
|
两个项目各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数量的
60%
|
30
|
|
3
|
两个项目各
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数量的
100%
|
40
|
|
4
|
|
|
要求:
1、上述关键节点完成的必须是完全合格的工程。
2、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
4
年
7
月
4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
的开工
日期为准。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关键节点工
期承诺,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可
以少于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但须确保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与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节点工期
一致。
4、投标文件中承诺关键节点工期即为合同工期。
5、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节点工期不得超过本项目的关键节点工期。
附件
2: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保函意向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
组织的
(招
标项目及标段)的施工招标投标,若
(
投标人名称)中标,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
名称)出具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
9.3
条
”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
):(
盖单位公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签字或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
月
日
说明: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附
:3:投标人承诺书
承
诺
书
至
:
(
建设单位名称
)
:
我公司在本项目中未参与围标串标、行贿谋求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近五年无被发包人清退出
场历史
(以行政监督部门的记录为准)、无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标的情形(以行政监督部门的
记录
为准
)。
特此郑重承诺
!
承诺人
:(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