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红仑加油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名称: 湘乡市红仑加油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30
项目详情
湘乡市红仑加油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湘乡市红仑加油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名称)
已由
湘乡市
发展和改革
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湘乡市发改经开备案
【
202
3
】
50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湘乡市青云实业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湘乡市青云实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地点:
湘乡经济开发区红仑大道南侧
;
2.
计划工期:
总工期
90天,其中施工图设计15天,施工工期75天
。
3.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3.1.
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
3001平方米、建筑物占地面积905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720平方米,建设二级加油站一座,含土方开挖、外运、站房、罩棚、辅助房、洗车机及给排水、消防、照明等附属设施,主要布置有埋地罐区、加油区、消防器材间等
。
3.2.
招标范围:本次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招标范围包括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服务)以及本项目全部建设内容的工程施工(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完成本项目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的工程总承包,并配合业主完成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施工图预算及后续服务等全面负责
。投标时要充分考虑在项目进场前,中标人需办理环保、城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手续,因污水排放、垃圾外运、土方外运和回填等引起的问题及时处理与协调附近居民和周边关系等,不得对工程施工进度造成不良影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
3.3.
设计质量要求:设计的内容和深度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要求和招标人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4.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000年第279号院令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实行保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①和②项设计资质
其中:
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
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 财务要求: /
3.1.3 设计业绩要求:20
20
年
12
月
1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 1 项
加油站工程
设计业绩。本项目具有
3.1.3设计业绩要求或者 3.1.4施工业绩要求的其中一项即可。
3.1.4 施工业绩要求:20
20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 1项加油站工程施工业绩。本项目具有 3.1.3设计业绩要求或者 3.1.4施工业绩要求的其中一项即可。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 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具有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或
工程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建筑
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工程
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或
建筑
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
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
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同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或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等)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同时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担任同类职务的情况。
3.2 本次招标
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施工
单位,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能超过两家。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
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布公告之日(北京时间,下
同)起,登录
湘潭市住建
/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
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 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
1
月
30
日上午
9时00分
,投标
人
应
在
截
止
时
间
前
通
过
湘潭市住建
/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发
布公告的媒介名称)
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1-56768532。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湘乡市青云实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大将北路
016号02栋
联
系
人:
李先生
电
话:
13667421776
招标代理机构: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
项目负责人:
彭女士
电
话:
0731-56792082 13875216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