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三期)12#-14#楼亮化工程总承包

常德市发布时间:2021-06-30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三期1214楼亮化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范围: 设计及后续服务、采购、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7-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1-07-07

项目详情

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三期) 12#-14#楼亮化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三期) 12#-14#楼亮化工程总承包 已由 常德市鼎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常鼎发改工 [2018]1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单位自筹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常德高新区标准化厂房(三期) 12#-14#楼亮化工程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富强西路与中联大道交叉处西北角

2.3  建设规模: 主要工程内容规模包括 2w点光源灯137798盏(含损耗)、10w窗台灯192盏、18w投光灯160盏、16wLED洗墙灯(支架式)656盏、LED洗墙灯36w(支架式)90盏、LED云石壁灯(20+2*9w)114套、LED开关电源(350w)1070个、LED开关电源(400w)28个等及电缆、电线、各规格线槽、弱电设备等

2.4  计划工期: 1 5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1 2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 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2.7  招标范围: 该项目的招标范围为设计及后续服务、采购、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

2.8  招标编号: HNGF2021-G-05

2.9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以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数据服务—外省入湘企业(http://gcxm.hunanjs.gov.cn/dataservice.html)查询结果为准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负责人)具有 机电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4  拟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 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执业资格;

3.5  拟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可提供电子版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可通过 www.hunanjs.gov.cn 网站验证) 且不得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项要求;

3. 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4. 投标担保

本项目投标担保采用承诺方式, 投标承诺金额为: 人民币 150000.00元 ,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承诺按法律法规履行投标义务。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5 .1 请从 20 21 7 01 日~ 20 21 7 07 17 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网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2 本项目按常发改价服[ 2019]257号文件的规定,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400 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 .3 澄清答疑采用 网上答疑 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5 .4 投标人应自行在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下载 / 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为 开标后资格审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及开标时间 2021 8 04 09 30 ,地点 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

7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 5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准时到场全程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常德日报、常德市人民政府官网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机构的监管。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 常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736-2919136

10.其他

10.1 投标人必须单独提供信封(信封内包含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投标承诺 ) ,信封的密封要求同投标文件,并单独包装、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提交。

10.2 请投标单位代表于 20 21 7 01 -20 21 7 07 日每天上午 9:00 12 : 00 ,下午 13 : 00 17:00 时,在常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常德市朗州北路与月亮大道交汇处市民之家东部)领取制作暗标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办理。

11.联系方式

人: 常德鼎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灌溪镇

人: 周先生

话: 0736-752619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国方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址: 常德市柳叶大道紫御华庭 6号楼105号一念茶3楼

人: 林笑汀 罗博文

话: 0736-7933858

真: 0736-7933858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部分,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成员二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备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