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职院路芙蓉南路新韶山路和官桥湖道路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3-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7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职院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和官桥湖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道路工程设计
已由
长沙市天心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职院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和官桥湖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道路工程设计
2.2
项目地点:
长沙市天心区
2.3
建设规模:
职院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道路工程为城市主干道,长约
1450
米,宽
3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边坡和路基土方、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环境景观工程、电力管道预埋等附属工程;具体的范围及建设规模等内容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官桥湖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道路工程为城市次干道,长约
1360
米,宽
26
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边坡和路基土方、路面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环境景观工程、电力管道预埋等附属工程;具体的范围及建设规模等内容最终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
2.4
投资估算:
职院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预估总投资
18000
万元;官桥湖路
(
芙蓉南路
-
新韶山路
)
预估总投资
12000
万元;实际总投资以区发改局批复为准。
2.5
资金来源及比例:
区财政资金,
100%
。
2.6
招标范围:
包含方案设计(包含编制估算)、初步设计(包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的设计;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除行政收费由发包人承担外,不另计其他费用),技术交底,现场技术服务,参加项目调度会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参与验收,配合工程结算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实施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设计工作及配合工作。具体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挡墙、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相关配套设施等,以及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内容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
BIM
、装配式、绿建评审及论证等设计要求。必须接到发包人书面指令后才能开展施工图设计阶段工作,如未实施施工图设计,则相应阶段的设计费不予计取。现投标人暂根据发包人发布的规划参考图制作投标文件,官桥湖路暂考虑与芙蓉南路菱形立交、与新韶山南路分体立交;后续中标人须根据相关行政部门正式批准的规划依据文件出具设计成果。
2.7
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65
日,其中:
■方案设计:
合同签订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完成方案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完成初步设计后,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25
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
■后续服务:
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质保期结束之日
。
3.
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
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下列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④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
提供
:
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
年。
3.2.3
信誉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2.4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不提供。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
2025-03-06
前)
1
(
1
至
3
个)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安费不少于
5000
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招标工程” 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为准。单项合同工程建安工程费金额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的建安工程费为准,如初步设计概算批复或初步设计批复中未描述建安工程费金额,则依次按照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备案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合同协议书的顺序认定。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如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3.2.7
其他要求:
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须附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的网页截图
2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 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6
)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成员双方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 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
,
请于
2025-03-06
起
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
http://fwpt.csggzy.cn/
)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
为
2025
年
3
月
27
日
9:00
(北京时间)
。请投标人登录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szjw. changsha.gov.cn/zbtbjgw/
(限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监管项目)和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
上发布。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答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以及结果公告均按此要求增加;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天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5899614
。
9.
其他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下
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
X
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CA
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支付宝等搜索
"
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免费申领。
9.2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 2 转 1 或 4009980000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市天心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机关大院
邮
编:
/
联
系
人:
付先生
电
话:
0731-85899651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聚浩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西路
222
号湖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商务楼办公写字楼
1403
-
3
号
邮
编:
/
项目负责人:
范林
项目负责电话:
0731-83382988
项目成员:
段成凤、李美
项目成员联系电话:
0731-833829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