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衡钢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塑烧板除尘项目
- 概况: 因衡钢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建设需要,本次招标旨在建设一套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风量至少为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12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钢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塑烧板除尘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衡钢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备案证明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因衡钢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建设需要,本次招标旨在建设一套技术先进,性能优良,质量可靠,风量至少为
60
万
m3/h
的除尘系统,以满足超低排环保要求。
2.2
交付地点: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特大口径无缝钢管连轧技术开发及产业应用项目区域内。计划工期:
180
天(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
新建塑烧板除尘系统从各产尘点捕集罩经塑烧板除尘后至废气排气筒等整个系统。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方式,包含设备设施、土建等的设计、设备材料供货、部分建筑安装施工、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技术服务、试运行、性能验收、特种设备与消防的报验、交付使用等全部内容。
投标方对本项目的项目管理、质量、安全、工期、消防、环保、水土保持、地质灾害、节能、防雷、职业卫生健康、安全评价、质评、特种设备、劳动保护、固定资产清册及归档等工作全面负责,最终向招标方提交一个满足技术要求和使用性能、质量合格的项目。
工程所需水、电、气、消防、土建等接口或分界均以招标方指定点为界,投标方负责接入指定点。
具体详细的工程内容、数量详见技术规格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方保留因技术性、功能性和经济性设计变更适当调整、增减实施工程范围、内容的权利。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完整性、先进性、可靠性及安全性总负责。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限内:
(
1
)施工资质:
具备在有效期内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处于有效期内;
(
2
)设计资质: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资质。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
1
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须提供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
3.1.3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方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新建或改造大于
20
万
m3/h
风量的塑烧板除尘项目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支付记录(支付记录提供合同期限内任意一次付款凭证或发票)、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完工证明(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完工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考核期限: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按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完工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只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支付记录(支付记录提供合同期限内任意一次付款凭证或发票)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方或联合体成员具有新建或改造的塑烧板除尘项目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支付记录(支付记录提供合同期限内任意一次付款凭证或发票)、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完工证明(提供的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完工证明需加盖业主单位公章)。考核期限:
2020
年
4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按竣工验收资料或业主完工证明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
3.1.3
设计业绩要求和
3.1.4
施工业绩要求中工程总承包业绩可为同一个业绩。
3.1.5
信誉要求:
(
1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
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2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或承诺。评标委员会评标当天进行验证。)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冶金工程或环保(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拟任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或冶金工程或环保(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须提供投标单位人员资格证书、社保证明复印件。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设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施工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施工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承担施工任务单位人员。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
1
)专职安全员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
2
)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提供的注册证书须注册在本单位;
(
3
)拟任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三个月社保证明;
(
4
)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需提供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本项目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中标后能按时到岗履职书面承诺。
(
5
)根据湘建建〔
2020
〕
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4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
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单位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
5
)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
6
)联合体组成数量不得超过两家,须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各方的工作内容、具备承担相应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工作分工及承担各自合同内容具体实施、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相应工程维修责任、履约担保、发票的开立、收款、结算等,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承担本项目全部设计工作内容的单位。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5
月
12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engyang.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招标投标监管办公室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34-8857718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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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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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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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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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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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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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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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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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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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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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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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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