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安仁县永乐江镇松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07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安仁县永乐江镇松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安仁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安发改字【
2024
】
154
号
,
建设单位
为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为
6139.16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已落实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安仁县永乐江镇松山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
1.
2.2
建设地点:
安仁县永乐江镇松山片区
;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涉及棚户区住户
1058
户
(
套
)
,其中屋面防水改造约
5.86
万平方米,建筑雨污水收集管改造约
650
套
(
含化粪池清淤或更新
)
,道路改造约
5189
米
(
其中背街小巷
3200
米,松山路
1504
米,滨江北路
485
米
),
给水管改造约
1500
米,雨污水管改造约
11600
米,新增室外照明
114
套,新增室外消火栓
11
个,新增停车位
600
个,新增汽车充电桩
50
个,新增监控系统
11
套,新增垃圾收集点
30
个。
;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365
☑
天(日历日
,下同
)
□
月
□
年
;
1.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模式招标,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建设范围以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
1.5
质量要求
15.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设计规范要求,且最终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
1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000]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
1.7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仟肆佰叁拾肆万捌仟柒佰捌拾柒元贰角陆分(
¥44348787.26
元),其中建安工程费
41455989.5
元,暂列金额
2072799.48
元,设计费
540998.28
元,其他费
279000
元。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且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
,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
;
□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以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
。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年
1
月
6
日
起
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 czggzy.czs.gov.cn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 czggzy.czs.gov.cn
)
进行注册
登记
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7
日
9
时
3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
http://bidding.fgw.hunan.gov.cn/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czggzy.czs.gov.cn )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安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
电话
0735-5221871
。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
http://www.czggzyzx.cn/TPBidde
)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
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9.2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请投标人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9.3
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个人网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详情请咨询
18718063426
,
QQ
:
321973819
。
9.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快捷入口“不见面大厅(
http://61.187.195.137:8000/BidOpening
)”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解密参加网上开标活动,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同时在郴州市郴县路市民服务中心
(
郴州市国际会展中心附近
)3
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9
开标室设立开标会场。
9.5
代理服务费:人民币玖万伍仟零柒元整,由中标人支付。
9.6
投标保证:要求提交投标担保。(
1
)本项目的投标担保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500000.00
元)。(
2
)投标担保形式:现金或者保函,采用现金形式的,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的账户内,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采用电子保函,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郴州市公共资源网上办事系统”,点击“电子保函申请”按钮在线选择金融机构出具电子保函,完成所投项目电子保函的申请,由选定的金融机构审核后开具电子保函。不接受纸质保函。投标人及选定的金融机构对电子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电子保函应包含(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险保函)等三种模式;(
3
)投标保证金咨询部门: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联系电话:
0735-2369005
。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4.1
项规定。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安仁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
地
址:
安仁县行政中心
B
栋
4
楼
;
联
系
人:
李先生
;
电
话:
07355227972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德顺阳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郴州市南岭大道国道
107
住宅小区(
5
栋
201
室)
;
联
系
人:
罗细奎、谭微琳、谷永春、曹红红
;
电
话:
0735-8888133
、
173073506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