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乡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宁乡市
- 范围: 项目总建筑面积14630.2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221.39m2,包括职工体育、文化、教育及服务中心用房,地下建筑面积2408.83m2。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土建、装饰、电气、消防等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4-24
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乡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项目审
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关于宁乡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宁发改审〔
2024〕36号
)
、《关于调整宁乡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发改审〔
2025〕8号)
,
建设单位为
宁乡市总工会
,招标人为
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项目总投资为
12962.32
万元
,资金
来源和落实情况
上级补助资金和建设单位自筹资金
,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乡市工人文化宫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
位于宁乡市金洲新城曾家河片区,北临滨江大道,南临金全路,西临发展大道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建筑面积
14630.22m
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12221.39m
2
,包括职工体育、文化、教育及服务中心用房,地下建筑面积
2408.83m
2
。具体内容包括土方、土建、装饰、电气及照明、消防、给排水等工程,以及室外道路、广场、运动场、绿化、照明、
管网等基础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
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
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为
“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结构、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
标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
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
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1.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3 工期要求:
500
√
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
具体范围和内容以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1.5
质量标准:
《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GB55032-202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合格等级;
1.6
保修要求:
按国务院令
[2000]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修正)、建设部令第80号《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相关规定进行保修,文件如有更新,以最新的为准。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
级注册建造师
及以上
资格
,具备
项目负责人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
程项目经理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
员
);
2.4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
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
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
要求
,(
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
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1)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
6
人,含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
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
案。
2)
招标时只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
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
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
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拟任项目经理必须是
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
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
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
装配式建筑:装配式建筑: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
筑产业基地资格。
(由招标人在以下选项中勾选一项)
√
接受联合体投标,仅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施工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
接受联合体投标,包括接受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
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
施工
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以及
两个(含两个)以上施工总
承包资质、专业承包资质依法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具体规定如下:
(
1)投标人需具备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资格(以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及以上建筑行业相关协会或省级及以上住宅产业化办公室发布的批复文件或授牌为准,如划分了基地类型的,类型为 PC 综合类或 PC 生产类)。(2)联合体由不超过 2 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拟任项目经理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配备。(3)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6)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4〕33
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
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0
4
-
03
起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数据电
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
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
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0
4
-
24
09:00:00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
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
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
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
间后
4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
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bidding.hunan.gov.cn/)、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88980280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智慧辅助评审,投标人在
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https://changsha.hnsggzy.com/)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如有)、图纸(如有)。制
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
软件版本号:智慧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
),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
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X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投标人需要根据电子招标投标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
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CA
证书办理详见湖南省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数字证书专区。电子营业执照可使用微信
、支付宝等搜索
"电子营业执照”
小程序免费申领。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 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 2 转 1 或 4009 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乡市公共工程建设中心
;
地
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花明北路宁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
;
联
系
人:
朱先生
;
电
话:
0731-
87071512
;
招标代理机构:
正茂日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
宁乡市玉潭街道新城社区
新城大市场
7区5栋-10号2楼
;
项目负责人:
董恺
;
项目负责人电话:
0731-82455508
;
项目组成员:
胡红军
、
蒋文辉、王景
;
项目组成员联系电话:
0731-82455508
,
135084962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