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张家界市发布时间:2025-12-11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 项目地址: 桑植县利福塔镇
  • 范围: 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2.2建设地点:桑植县利福塔镇; 2.3项目基本情况: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厂房、综合楼、宿舍楼、配套用房(大门)和地下车库等其他配套设施 ; 招标人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桩基、地基承载力、超前钻检测,包含但不限于超声波、低应变、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钻芯检测、平板载荷试验、喷射混凝土结构检测、锚杆(索)拉力检测、桩基检测等
  • 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以下的桩基检测:新建标准厂房、综合楼、宿舍楼、配套用房(大门)和地下车库等其他配套设施。(1)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一期、二期)70352.51㎡,总建筑面积123955.22㎡,包括1#-10#栋、大门及地下车库(2)配套完善室外给排水、绿化、道路、电气、消防、挡土墙、边坡及基坑支护、土石方工程、室外停车位、充电桩等附属工程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

础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

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服务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项目名称)已由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桑发改审批【2021】 10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桑植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桑植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桑植产业开发区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期)基础工程检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 桑植县利福塔镇

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标准厂房 、综合楼 、宿舍楼 、配套用房(大门 )和地下车库等其他配套设施 。( 1 )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一期 、二期) 70352.51 ㎡ ,总建筑面积 123955.22 ㎡ ,包括 1#-10#栋 、大门及地下车库(2)配套完善室外给排水 、绿化 、道路 、电气 、消防 、挡土墙 、边坡及基坑支护 、土石方工程 、室外停车位 、充电桩等附属工程。

☑工程检测服务:项目投资额 180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招标人图纸设计范围内的桩基、地基承载力、超前钻检测 ,包含但不限于超声波 、低应变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钻芯检测 、平板载荷试验、喷射混凝土结构检测 、锚杆(索)拉力检测 、桩基检测等。

2.5 服务周期: 服务期自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最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止 ,双方确认 ,本项目暂定建设周期 913 天 。若项目实际建设周期超出前述暂定期限 , 乙方有义务继续无偿提供检测服务直至项目最终完工 ,此等履约不构成合同变更 , 甲方无需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驻场开始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 无特定资质条件

☑ 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 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地基基础专项资质,资质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鉴于湖南省当前处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新证办理阶段, 已获核准的检测机构可提供湖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名单截图作为证明) ,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资质要求)

3.1.2入围业绩要求: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近5年内完成过 1个 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90 万元的 桩基检测 服务业绩 (根据《导则》业绩指标信息项规定,规模比例不超过招标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比例的50%,四舍五入取整。)

注:

1)类似业绩由投标人在交易中心主体库中填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 合同以及本项目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的复印件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的顺序认定。

2)企业业绩的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3)投标人所提供业绩须符合企业的资质等级,超越资质等级取得的业绩以及在取得相应资质等级时间以前越级承担(含不具备资质非法承担)的业绩均为无效业绩。

3.1.3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在有效期内),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 万元的 服务业绩。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

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6)其他: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各方须明确由承担检测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3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详见外网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 1 ;□综合评估法 2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机器管 招投标 ,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

10. 联系方式

1 )招 标 人: 桑植产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高家坪社区帅乡中路(环保大楼)

联 系 人: 刘先生

话: 15274466858

2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中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驻桑办)桑植县澧源镇设计院内二楼

项目负责人: 曾小夏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娟、黄露 (按招标代理委托协议填写)

话: 0744-6225388

3 )行政监督部门:湖南省 . 张家界市 .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址:桑植县澧源镇老观潭行政中心

话: 0744-623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