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5-01-27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1-27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4

项目详情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衡松审 (2021)14号 建设单位 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 概算 总投资为 29116.9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18751.72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争取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松木经开区循环经济产业基地(西区)项目标准厂房一期工程

1.2.2  建设地点: 松木工业园区化工路以南,金华路以西,金华支路以北,衡阳电科电源有限公司以东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招标为该项目西区内的标准厂房一期工程,厂区总用地面积为 125733.7平方米,本次招标项目的总建筑面积约57895平方米,包括:1#倒班房、2#科研综合楼、3#食堂、4#仓库、5#标准厂房、6#标准厂房、7#标准厂房、9#仓库、10#公用工程站、门卫室、初期雨水池、地下设备用房、厂区道路工程等配套设施

1.3 工期要求: 580 天(日历日,下同) □月□年

1.4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的采购和工程施工等(以经批准的初步设计和经财政评审的招标控制价及附注说明为准)

1.5 1)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行业规范及本项目施工需求,并通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工程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 保修要求: 按建设部 2000年80号令规定进行保修

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 专业 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 执业 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 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 ,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家;

2)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中的 设计 单位;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需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 协议约定的 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6)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 合法代表联合 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或签署的以外, 其余 可由联合体牵头人 代表联合体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或签署。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 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1)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 2024 ] 34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 01 27 日起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02 24 09 00 分。请投标人登录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衡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4-8232103

9.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 湖南森特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址: 湖南衡阳松木经济开发区创业路 1号

人: 岳峰

话: 19918607899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华禹辉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衡阳市蒸湘区船山大道 26号白金汉宫2、3栋114室

人: 华恒(项目负责人)、周亚鹏、阳珍

话: 1360734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