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星田园综合体稻田公园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红星田园综合体稻田公园建设政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8-27
项目详情
红星田园综合体稻田公园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
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红星田园综合体稻田公园建设政府采购项目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NY2020-B
030
采购项目编号:
HYZZ-HY-
111
二、采购人的采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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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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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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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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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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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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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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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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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务费限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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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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稻田公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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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为稻田公园景观工程和绿化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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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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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6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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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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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可作实质性变动,详见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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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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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三、
供应商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强制规定的条件。
包
1: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
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四、
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供应商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
2)
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
3)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
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2020年1月-8月连续三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
2020年1月-8月连续三个月
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
5)
《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
6)
其他说明。
五、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
按本公告第三条
、第四条
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
胶装
成册
并进行密封
,一式
3份。
2、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0年
08
月
27
日
15:30时
(北京时间),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非
1评标
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
供应商请至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hyggzyjy.hengyang.gov.cn:8081/TPBidder/memberLogin)报名参与资格审查(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待资格审查通过后,受邀供应商自接受采购人邀请书之日起,应按照邀请书规定的下载日期登录此网站下载采购文件,并进行“报名确认”操作,未进行“报名确认”或其它途径获取的采购文件将视同放弃投标资格。
六、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2、供应商提交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符合本公告第三、四条规定,采购人或谈判小组按照本公告第七条规定确定拟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
七、确定拟邀请供应商
1、采购人确定所有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也可以由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发出谈判邀请,并发出谈判文件。
八、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邀请公告,公告内容以本公告为准。
九、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本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南岳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廖先生
电话:
13975405966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湖南宏源中柱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祝融路
28号公馆15楼1518室
联系人:
肖晗
电话:
1897543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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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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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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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
计划
编号
:
,
采购项目
编号:
]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询价)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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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方在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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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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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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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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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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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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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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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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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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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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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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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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