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EPC
- 项目名称: 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 项目地址: 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
- 规模: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态沟渠、汇水渠、生态拦截坝、尾水湿地等工程
- 范围: 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 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2-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5
项目详情
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EPC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EPC (项目名称)已由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沅发改核 [2023] 4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环境整治提升项目 EPC
2.2 建设地点:大通湖流域沅江市四季红镇水域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生态沟渠、汇水渠、生态拦截坝、尾水湿地等工程。本次招标金额为 745.065126 万元。
2.4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项目的方案进行深化和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保修等工作内容(工程施工范围最终以招标人签字认可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
2.6 质量要求:( 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输出成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的要求。( 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3 )设备及材料采购部分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2.7 施工保修要求:按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 ( 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 ) 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1.2 财务要求: 独立体或联合体牵头方资产负债率不大于 50% (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为准)。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 不接受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最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在“信用中国”、“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截图。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环境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且无在建工程;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实行承诺制,投标时不要求提供,其中标后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湘建建〔 2020 〕 208 )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及设计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连续 3 个月的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且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 1 )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以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
(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本项目中投标。
(5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3 其他要求: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3.3 其他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 (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jyzx.yiyang.gov.cn/ )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25 日 09 时 1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益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沅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19196164562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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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
沅江市四季红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湖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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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沅江市四季红镇 |
地 址: |
益阳市龙洲北路 228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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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张女士 |
项目负责人: |
王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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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其他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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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13317377327 |
电 话: |
0737-3333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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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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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278239067@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