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湘龙派出所及交警湘龙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D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2-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2-28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湘龙派出所及交警湘龙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
D型)、监理)
已由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长县发改投〔
2021〕7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造价咨询
(
D型
)、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湘龙派出所及交警湘龙中队业务用房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含造价(
D型)、监理)
2.2项目
地点:
长沙县城西片区,特立西路与万家丽路交汇处,西临万家丽北路,东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临和顺石油特立路加油站。
2.3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长沙县城西片区,特立西路和万家丽路交界处。地块西临万家丽北路,东临湖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南临和顺石油特立路加油站。项目总建筑面积约
1083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69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3900.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括派出所及交警业务用房6900.00平方米,垃圾站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包括地下室3900.00平方米。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位105个(按配建要求安装充电设施),其中地上停车位6个,地下停车位99个。整栋房屋拆除面积3300平方米。项目建安投资额约5519.53万元。
2.4服务期限
:
(
1
)
监理服务周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经施工准备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
2
)
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周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至项目
结
算审核完成止。
2.5招标
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
勘察
服务:
□
设计服务:
□
方案
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
设计
□
(其他)
■
监理服务:
从施工准备阶段到保修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施工及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等。
■
造价咨询服务:
□
编制设计概算
□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
结算审核
■
(其他)具体范围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出具的评审报告为准。
□
工程
项目管理服务
:
□
招标代理
服务
:
□
工程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工程检测
服务
:
□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
其他
服务:
2.
6
本服务
合同禁止转
包
,中标人
■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
可
分包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
,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提供近
1年(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后无亏损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
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方)没有被列入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1
9
年
02
月
01
日
起)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1
9
年
02
月
01
日起)投标人至少承担过
1个单项合同建安工程费不少于
1655万元
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至少包含监理服务和造价咨询服务)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服务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1、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②工程监理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投标文件中附查询截图。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非招标项目须同时提供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以及答疑文件明确可以作为考核依据的资料,时间以监理业务手册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监理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监理服务工作的一方。③造价咨询业绩:招标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非招标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时间以造价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造价咨询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造价咨询服务工作的一方。2、若证明材料不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则还应提供相应的能体现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的成果文件,其成果文件须建设单位签字认可。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在有效期内)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并同时具有工程类或者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不能由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需单独配备,证书注册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项目负责人参照湘建建〔
2020〕208 号中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履职要求进行到岗履职,通过实名制人脸识别系统考勤,并按照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相关文件规定进行考核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1)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如分等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承担造价咨询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监理负责人
(
总监理工程师
)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则为联合体承担监理服务的单位)名称一致。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关键岗位人员,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按照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相关文件执行。注:
①拟任项目负责人、监理负责人和造价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②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③造价团队原则上不少于2人,且造价负责人需要驻场办公。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派造价团队人员的配备,
并提供
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3.2.7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2)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4)联合体牵头人应负责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统筹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5)联合体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
专业
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派出项目负责人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
4
年
02
月
01
日
起在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年02月28日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长沙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csx.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4023024
。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CA证书办理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板仓路
375 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731-84876950
招标代理机构: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沙县东六路华润置地
12栋四楼
项目负责人:
彭真
(
项目负责人
)
、李雪莹、吴迪
、
杨宏学
电
话:
0731-84098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