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2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0-07-20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第922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7-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0-07-27

项目详情

9 22 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竞争性磋商邀请 公告

受联勤保障部队第 九二二 医院的委托,本代理机构对 922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进行采购,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922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 JD922 -20 20 -0 16

采购项目编号: HNRH20 20 -0 16

项目负责人:段裕午

联系电话: 0734-8123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 395568.49

工程期限: 50天

采购项目内容与数量:

包号

项目 名称

数量(单位:项)

工期(天)

预算上限值(元)

招标代理上限值

1

第922医院食堂改造工程

1

50 日历日

395568.49

5500.00

需落实的军队(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是否支持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供应商 特定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 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及以 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投标人应具有合格完整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以上人员均无在建工程,并提供近 3 个月 养老保险 证明( 20 20 4 -20 20 6 月),且近 24个月内无不良行为记录。

4 )供应商参与开标时需提供由 保密 承诺书(附件 1) ,否则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投标失败供应商 自行负责。

5 )成交供应商中标后,在签订合同前应对有下步参与项目建设的所有人员完成 政治审查 ,并将政治审核合格表报采购人(政治审核表军队提供),如不能按期完成,采购人将有权按成交结果排名另行确定中标人,由此造成不良后果自行负责。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磋商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 20 20 7 20 起至 20 20 7 27 17:00止,每天上午9:00时到12:00时,下午15:00时到17:00时 (5个工作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hengyang.gov.cn/)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进行 注册、报名及投标 确认操作,并在本项目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进行 “磋商 文件下载 ”,逾期将视同放弃磋商资格。

磋商文件售价: 5 00元/份 提交投标文件时收取,售后不退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

拟投标的 供应商 如果没有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窗口注册的,请先进行注册,如因为 供应商 没有注册而影响投标的, 供应商 自行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 20 20 8 6 10 :00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 20 20 8 6 10 :00

开标地点: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1

五、质疑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采购人:联勤保障部队第 九二二 医院

址:衡阳市珠晖区东风南路 369号

联系人:秦助理

电话: 18973486193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润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光辉街 20号锡缘轩东栋1106室

联系人:段裕午

话: 0734-8123002

监管部门:联勤保障部队第 九二二 医院纪委

联系人:曾

电话: 0734-8680525

附件 1

保密承诺书

我方承担的编号为 施工项目建设工作,根据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不向无关人员透露军事秘密,履行保密义务;

二、相关技术文件等涉军涉密文件资料专人管理、专盘存储、专室专柜存放,不擅自复制、扩散;

三、不在联接国际互联网计算机中处理或者存储涉军敏感信息;

四、不通过电话、传真、邮政、快递和国际互联网等渠道传递涉军涉密信息,不违规记录、存储、复制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五、未经军队批准,不对合作项目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或传播本次采购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功能用途等涉密信息;

六、未经发包人审查批准,不擅自在互联网、通讯媒体等发表涉及此次采购项目相关内容或资讯,不将承担的涉密项目作为业绩成果宣传;

七、对可能接触军事秘密的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和保密教育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八、项目结束后,对相关涉军秘密载体进行清理,全部移交军队单位,不作留存;

九、我单位在合同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部队保密规定,落实封闭施工现场、划定安全警戒区域、办理进出场地证件等安全保密规定;

十、不违反国家和军队的其他保密要求。

如违反上述承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并接受相关处罚。

承包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