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
- 项目地址: 宁远县舜帝中路197号
- 规模: 检验科装修约950平方米,达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儿童康复室装修约1000平方米,达到残联验收单标准;以及其他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具体 ; 1.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1.3工期要求:60☑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招标范围: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项目(具体
- 概况: 1.1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发改审批经(2024)3号、宁发改许准字(2024)66号,建设单位为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招标人为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项目总投资为5663822.38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县级财政资金 ;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项目; 1.2.2建设地点:宁远县舜帝中路197号; 1.2.3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检验科装修约950平方米,达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儿童康复室装修约1000平方米,达到残联验收单标准;以及其他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具体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14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04
项目详情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
机关名称
宁远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文名称及编号
宁发改审批经(
2024)3号、宁发改许准字【2024】66号
,建设单位为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招标人为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项目总投资
为
5663822.38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
况
县级财政资金
。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项目
;
1.2.2
建设地
点:
宁远县舜帝中路
197号
;
1.2.3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
检验科装修约
950
平方米,达到二级实验室标准;儿童康复室装修约
1000
平方米,达到残联验收单标准;以及其他业务用房装修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
关的指
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
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
为
“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
、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
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
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
以及单项合同额等
”)
1.2.4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
1.3
工期要求:
6
0
☑
天(
日历日,下同)
□
月
□
年;
1.4
招标范围: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整体搬迁装修工程项目
(
具体详见招标人提
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
;
1.5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1.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
2000
年第
80
号令要求保修
;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
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
可证处于有效期
;
2.3 拟任项目经理具
备
建筑
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
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4
本次招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
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
标段的招标项目
);
2.6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
要求
,(
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2.7
其他要求:
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低于湘建
建【
2020
】
208
号文件规定的配备标
准;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的配置采用承诺制,招标时不再对技术负责人个人作出
要求,投标
文件无需明确到人,评标时不对技术负责人进行评审
。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
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
2024
〕
33
号文件规定的: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年
0
8
月
14
日
起在
永州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数据电文
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行注册登
记和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
9
月
04
日
09
时
30
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电子投标
文件制作
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
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
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
文件如期解密。在
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宁远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宁远县发展
和改革局,
电话
0746-7225211、 0746-7221393
9.
其它
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
可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
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
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
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 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
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
、
0746-8520930
、
QQ
:117
3895281
。
9.2
电子投标文件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电子工程量清单格式为:
HNZBJ
,电子投标报价格
式为:
HNTBJ
。清单相关问题请各投标人在投标前务必自行认真检测,若因投标人未自行检测导致
在评
标清标阶段系统检测出清单错误造成废标的,由投标
人自行承担责任。本项目开标方式为
“
网
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线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必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解密,其他
形式
操作的解密,
“不见面开标大厅
”系统均无法识别,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具体操作详见:“永
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的“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指南
”。
9.3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人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
完成解
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
标
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投标人不得出现上述情形,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9.5
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递交方式:银行子账号、
电子保函、线下保函
,具体方
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
9.6履约担保:
1.保函形式:
(
1)
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保函、担保公司担保、保险公司保证保险
。(
2)银行保函应是投标人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出具的保函。(3)担保责任期至对应工程竣工(达到验收要求)之日终止,且在项目竣工前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2.履约担保提交的期限:自中标人接获中标通知书后 14个 工作日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超过期限未提供履约保函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罚。3.履约担保机构不按建设单位依约提出的索赔时限履行担保赔偿责任的,建设单位将及时通过诉讼追偿并采取相应诉讼保全措施,依法落实履约担保责任。4.履约担保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当自收到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之日起15日内开工,非不可抗力原因不按时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施工合同,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合同解除通知书后10日内无条件退场,其全部履约担保资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9.7特殊装修部分:4、门急诊楼(检验科实验室)改造部分、检验科(门急诊楼二层改造)-安装部分;5、门急诊楼(三层康复中心)改造部分、康复中心(门急诊楼三层改造)-安装部分等特殊装修工程部分必需邀请专业机构安装改造,以上特殊装修工程验收必需通过招标人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申请整体竣工验收,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特殊装修部分验收不合格返工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后果以及法律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远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地
址:
宁远县冷江社区文明街
67号
;
联
系
人:
夏红日
(本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13574667120 ;(经本人同意公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吉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永州市冷水滩区紫金路杨家园安置小区
14栋2楼;
联
系
人:
周美林、张婷、周艳林
(本项目负责人
)
;
电
话:
13974616522、15974092956
(经本人同意公开)
。
2024
年
08
月
05
日
附件
1:履约保函意向书
履约保函意向书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在此声明:
鉴于
(投标人名称)于
年
月
日参加你方作为招标人组织的
(招标项目名称)施工招标投标,若
(投标人名称)中标,经我行审批通过后,我方愿意为
(投标人名称)出具
“招标文件-招标公告第9.6条第1点第(3)小点”约定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见索即付的履约保函。
(银行单位):(盖单位章)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查询联系人:
年 月 日
说明:1.保函出具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相关条款,但不得违背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