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株洲市发布时间:2024-11-04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28

项目详情

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

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湘发改审〔 2023 393 建设单位 湖南工业大学,代建单位为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为 概算总投资为 8117.05 万元 ,资金来源 和落实情况 从统筹生均经常性拨款、往年办学结余资金以及学费、住宿费等专户非税收入中安排,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湖南工业大学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1. 2.2 建设地点: 湖南工业大学校内

1. 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新建 1 栋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同时配套建设供配电、给排水、消防、暖通等附属工程;该项目总建筑面积 18436.73 , 其中地上面积 15527.24 , 地下面积 2909.49 , 具体技术指标如下:新建 1 栋轨道交通与协同创新产业大楼,地上 4 层,地下 1 层,建筑高度 17.9m ;一层主要功能为南侧轨道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科研补贴用房,北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室,教师科研用房;二层主要功能为南侧轨道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教师科研用房,北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的教师科研用房与室外共享活动空间 ( 绿化屋面 ) ;三、四层主要功能为南侧轨道交通学院的实验室与教师科研用房,北侧为城市与环境学院的教师科研用房,教学管理用房,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室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投标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 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 3 工期要求: 总工期 32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20 天,施工工期 300 天。 天(日历日 ,下同

1.4 招标范围: 包含并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配合完成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本工程项目采用 EPC 模式建设,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含本项目范围内所有二次深化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和调试、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服务,投标单位提供的施工图设计应当基于初步设计的基础进行深化,必须不小于初步设计图纸和初步设计概算涵盖的范围。承包人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全面负责,本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第一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并提出补充和完善,并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办理本项目报建手续;根据最新颁布执行的标准、规范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土方方格网设计、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边坡支护、建筑设计、结构设计、装配式设计、消防设计、装饰装修设计、强弱电设计、给排水设计(包含台式直饮水机)、通风与暖通设计、抗震支架设计、光伏发电、绿色建筑(二星)、智能化工程设计 ( 含智能化机房、有线电视系统、综合布线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电梯桥厢内监控)、广播音响系统、门禁系统、能耗监测、消防监控及安防监控需与学校已有的总控平台完成技术对接等 ) 、电梯工程设计、室外管网(含绿化给水)、道路、室外附属工程设计、海绵城市设计、园林绿化设计、亮化设计、充电桩工程、高低压配电设计、电力接入设计(分层分栋计量)、自来水接入设计(分层分栋计量)、节能设计、人防工程设计、 BIM 设计及其它相关二次深化设计等本项目所有专业设计),并对审批通过的施工图编制预算;包括但不限于对与本工程相关的各专业施工图设计 ( 含预算 ) 及施工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参与竣工验收等与设计相关的全部工作。所有施工图设计图纸深度均应达到现行的设计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及使用要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设计服务等工作),满足《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建质〔 2016 247 号)的规定的设计编制深度和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深度要求,并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审查。第二部分:采购:本项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合同所包含的设备及材料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本项目所需要的电气设备(含智能电表等)、给排水设备及相应的水电智能管理系统、消防设备、电梯、直饮水机、化粪池、垃圾箱、风扇等设备或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质保等工作均由承包人负责。本项目除空调及教学实验设备外所有设施设备采购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达到交钥匙投入使用标准。 第三部分 : 施工: 1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硬质物体(硬化水泥、混凝土和原有建筑基础)的破除、土石方、绿植(包括树根)和鱼塘抽水及淤泥清除等清表工作、外运及渣土消纳;地基与基础工程(包含不良地质和溶洞的处理);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装配式工程;人防工程;抗震支架工程;绿色建筑工程;节能工程;电气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室内配电箱、影响施工的室外管网改道、插座、开关、灯具、电缆、桥架、电线、穿管、用电器具、防雷接地、强电线路需要与本校开闭所实现对接等);通风防排烟工程;给排水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污水、雨水、废水从单体排入污水井、雨水井;生活给水接至室外给水管网、室内给排水及洁器具、龙头、影响施工的室外管网改道等);消防工程(包含但不限于消防报警系统、自动报警系统、应急照明系统、消火栓给水管道、阀门及消防水泵、消火箱、火灾及电源监控、消火栓启泵系统等);弱电智能化工程(包含但不限于室内弱电工程接至校园对应的弱电系统、机房、建筑设备监控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广播系统、有线电视系统、电梯五方通话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含电梯桥厢内监控)、门禁系统、智能化机房等);防雷接地工程;电梯工程;招标文件中二次深化设计内容、初步设计图纸及施工图所包含内容的施工、应用 BIM 技术指导施工等。 2 、包括但不限于室外配套附属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招标范围内硬质物体(硬化水泥、混凝土和原有建筑基础)的破除、土石方、绿植(包括树根)和鱼塘抽水及淤泥清除等清表工作、外运;基坑支护、围墙、室外散水明沟、带雨棚的非机动车停车位、室外给排水工程(包含从化粪池排入至校内污水井的排水工程、校内给水点接至招标范围内给水工程、室外雨水井排入至校内雨水井的排水工程、园林景观排水工程、绿化给水等)、室外弱电工程(包含配线箱、立杆、配线、摄像头等)、室外电气工程(仅不包含室外箱变,其余招标范围内的低压柜、室内外的低压电线电缆及管沟、配电箱、园林景观电气等均在施工范围内)、绿化工程(包一年存活期)、亮化工程、充电桩工程、标识标牌工程(包含车库及室外标识标线、室内标识标牌等)、室外道路工程、室外铺装工程、海绵城市、室外土石方工程;室外消防工程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施工图及招标挂网附件所含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补遗、标前答疑会议纪要、招标期间发放的全部相关文件)所涉及的内容、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合同文件要求完成的一切工作。

1.5 质量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设计单位需严格按初步设计及《发包人要求》进行设计,设计深度能完整、无误、准确指导施工。满足现行国家、省、市行业规范,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查。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最新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并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按照国务院令第 279 号、建设部令第 80 号及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2. 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 具备 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 )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 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

2.3 拟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应含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注册结构工程师等证书中的一个(可由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 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 5 拟任设计项目 负责人具备 / 专业 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7 投标人可 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 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 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 10 其他要求: 1 )参与本次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2 )根据湘建建﹝ 2020 208 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本次招标接受不超过 2 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人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组建工程总承包项目部,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负责人等关键岗位人员。联合体各方应当共 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 资格审查

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 [2024] 34 号 文件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 11 5 株洲 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 //www.zzzyjy.cn ,下同)“工程建设— 房屋建筑 —招标 / 资审公告—附件” 下载 数据电文形式的 招标文件。 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 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 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 登记 CA 认证。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4 11 28 9 00 。请投标人登录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编制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 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逾期 递交 的投标文件,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 //www.zzzyjy.cn 上发布。

8. 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731-28686070

9. 其它

9. 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 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TEL 0731-28101310 QQ:3562613576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如遇工程量清单报价方面问题,请与相应计价软件公司咨询

10. 联系方式

人: 湖南工业大学

代建单位: 湖南长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株洲市泰山西路 88

人: 聂老师

话: 0731-22183171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万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

人: 周冬连、张勤、张志勇

话: 0731-22885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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