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衡阳市发布时间:2025-08-04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衡山县开云镇
  • 范围: 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具体内容以本项目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 概况: 项目拟对衡山县老城区1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总户数2224户、房屋总建筑面积23.30万m²。其中:提质改造道路8137m、改造停车位872个,新增停车位410个、新增充电桩385个;改造日间照料中心3360m²、幼儿园4680m²,并改造相关附属设施

项目详情

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

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 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审批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山发改〔2024〕38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 100 %, 招标人为 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 名称: 衡山县2024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增补)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衡山县开云镇

2.3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拟对衡山县老城区14个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涉及总户数2224户、房屋总建筑面积23.30万m2。其中:提质改造道路8137m、改造停车位872个,新增停车位410个、新增充电桩385个;改造日间照料中心3360m2、幼儿园4680m2,并改造相关附属设施(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发包人要求为准)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牵引项中分别勾选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所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 )。

(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12443.28万元;

(设计指标)排水工程:

管道直径600毫米;

(设计指标)道路工程:

道路等级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2.4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5 工期要求: 180 天(日历日,下同),

计划开工日期: 2025-09-01

计划合同完(交、竣)工日期 2026-02-28 其中设计总工期 30 日历天,施工总工期 15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 设计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必须达到国家和项目所在地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

2.7 其他: 1.联合体的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2)联合体成员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中的施工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在资格审查、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需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6)联合体协议书中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各方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活动,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以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及招标文件规定由联合体各方盖章或签署的以外,其余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盖章或签署。2.拟任施工负责人可由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兼任。3.招标控制价二、工程总承包其它费(1505079.69元)包含:设计费(施工图设计费)1114424.85元,工程保险费390654.84元。投标报价中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与招标人公布的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不一致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仅限补充项目概况其他说明,不作为评审因素和条件)。

3.招标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包括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2.本工程及配套设施、设备安装、调试、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保修期和保修内容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规定。3.承包人负责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挡土墙工程、道路工程、雨污管网工程、景观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建筑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装修工程、防水工程、门窗工程、消防工程等。配合发包人对相关手续进行审批,完成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及发包人要求的相关配合内容,并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合同约定的建设标准,最终完成工程的类验收并取得合格证明,并完成各项移交事宜。4.购买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对依法招标的暂估价工程进行招投标管理和协调,或者提供相应配合服务所发生的费用根据相关规定另行计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

招标文件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备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具有 [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一级 及以上] (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设计资质:具备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市政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 及以上]并且[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资质。

(3) ☑不要求 □要求 ,具有 / 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 )主要人员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0.5 款要求。

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拟任 设计负责人 具备:

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

拟任 施工负责人 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并且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2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投标人类似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设计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管道直径不少于300毫米的排水工程;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管道直径不少于300毫米的排水工程 设计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施工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人(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类似工程业绩): 近3年内,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不少于6221.64万元的市政综合工程 施工业绩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注:( 1 )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 50% ,年限要求一般为近 3 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 5 年。

(2) 上述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可由联合体成员方中任意相应一方具备。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6.4 款。

注:多资质组合项目,可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依法依规设置相应指标或特征。

4.4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4.5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具体数量)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具体数量) 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工程量清单(如有)、最高投标限价、合同条款等。

5.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外网招标公告/澄清补充公告(如有)等公告内容。请投标人登录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1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 上发布。

10.其他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符合电子数据标准规范正确版本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造价软件(如需),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各投标人须在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咨询热线咨询,联系方式: 400-777-7016,0731-84807016

11.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衡山县城市和农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 湖南省衡山县开云镇麇城路45号

联 系 人: 陈鹏

话: 15386086171

真:/

电子邮件: 2488700295@qq.com

(2)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麓龙路199号麓谷商务中心BCD座515C65房

项目负责人: 唐花玲

项目组其他成员: 王增伟、曹倩

话: 19892886628

真: 0000-0000000

电子邮件: 420702914@qq.com

(3)行政监督部门: 湖南省·衡阳市·衡山县·住建部门

址: 衡山县开云镇

话: 0734-581258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天成国兴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盖章)

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