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名称: 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 项目地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6-0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已由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永发改许准字【
2025
】
6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永县利田片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江永县利田片区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含造价咨询服务、监理服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
_
2.2项目地点:
江永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内
2.3项目概况:
规划用地总面积为
172718.39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174316.53 平方米(生产厂房面积按两层计算),包括:生产厂房 172274.06 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30米),配电房 840.00 平方米,垃圾房 225.00 平方米,设备管理用房 270.00 平方米,泵房 69.35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638.12 平方米。停车位 134 个(含充电桩车位 30 个,装卸车位 27 个)。项目总估算为 38045.40 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3991670.29元(其中监理费2179196.05元、造价咨询服务费1812474.24元)。
2.4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暂定
720 日历天,从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计,至完成合同签订服务内容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勘察服务:
/
□
设计服务:
□
方案设计
□
初步设计
□
施工图设计
□
/
(其他)
☑
监理服务: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
☑
造价咨询服务:
□
编制设计概算
□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
结算审核
□
/
(其他)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
招标代理服务:
/
□
工程专项咨询:
/
□
项目融资咨询:
/
□
信息技术咨询:
/
□
风险管理咨询:
/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
工程保险咨询:
/
□
工程检测服务:
/
□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
□
其他服务:
/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
□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
可分包
/
服务内容。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
,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
企业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20年
5
月
16
日
起)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非联合体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单项工程投资总额
9000万元及以上的
工业建筑
的全过程咨询或监理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由投标人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需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监理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如分级应为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不可以兼任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
。
3.2.7其他要求: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永州市行政区域内有
1个作为监理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在监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 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承担监理任务的单位,同一专项服务不允许2家以上单位承担。
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4、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5年05月15日
起在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6-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江永县发展和改革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46--5722831
。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
9.4
投标担保金额:柒万元整,递交形式为:采用现金转账或保函缴纳方式,保函缴纳形式为线下保函或电子保函,具体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永县利田片区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
湖
南省永州市江永县潇浦镇利田工业园内
D 栋 4 楼 401、402、403
联
系
人:
张博
联系电话:
0746-5751998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金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曲河街道铁塔路
1-5
项目联系人:
唐丽
电
话:
13973488023
(经本人同意公开,该联系人即为本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