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广场及亲水平台设计
- 项目地址:
- 范围: 实施范围内的棚户区配套商业用房等建设 ; 公园南大门停车场和棚户区配套商业用房、居民休闲场地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2-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3-20
项目详情
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南大门广场及亲水平台)设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南大门广场及亲水平台)设计
已由
溆浦县和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关于调整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项目业主的批复
》
溆发改投资
[
2021
]
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溆浦城投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
上级资金及自筹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溆浦城投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南大门广场及亲水平台)设计;
2.2项目地点:
怀化市溆浦县
;
2.3建设规模:
本项目
一期公
园南大门、清水平台、康复路以北及道路两侧
;具体包括公园南大门停车场和棚户区配套商业用房、居民休闲场地其中棚改建设内容为实施范围内的棚户区配套商业用房等建设。基础配套建设内容为公园南大门停车场和棚户区配套商业用房、居民休闲场地
(含亲水平台)等基础设施建设;
2.4投资估算:
69744.70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比例:
申请上级
资金及自筹,
100%;
2.6招标范围:
本项目设计招标范围为
溆浦县灵翠山公园南大门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南大门广场及亲水平台)
设计。
本
项目工程建设全过程阶段的所有设计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
方案分设计、初步设计
(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空调、弱电、室内简装、外立面装修等以及室外景观绿化、配套道路、室外配套雨污水、电力、照明、铺装、挡墙、土石方等室外工程)及图纸审查、相关评审、施工期间、缺陷责任期的配合服务;
2.7服务期限:设计服务期限
60
日,其中:
☑
方案设计:
10
日
;
☑
初步设计:
20日
;
☑
施工图设计:
30日
;
☑
后续服务:
从项目方案设计之日起至项目总体竣工验收通过之日
。
3.
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设计
资质和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 财务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近
3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记录。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提供。
☑
提供
: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3
年内不少于
1
个(
1至3个)
☑
已完成
□
正在实施
□
新承接
的
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承担过单项
合同金额不少于
55万元的建筑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
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图审报告(或图审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协议书中建设单位签字时间为准。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 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须具有国家
二
级
及以上
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设计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少于
5人,须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项目组成员具有国家级专业注册资格,且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3.2.7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配备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3)投标主体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单位);投标人营业证照有效
;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
5
年
2
月
28
日
起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http:\\ggzy.huaihua.gov.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03月20日
09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溆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45-3224108
。
9.
其他
8.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8.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8.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31-84121592。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溆浦城投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产业开发区红花园工业园
邮
编:
419300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183903111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尽开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怀化市鹤城区盛世华都南区
26栋1单元301室
邮
编:
418000
项目负责人:
黄一武
电
话:
181527309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