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一)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张家界市发布时间:2024-07-29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一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7-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8-05

项目详情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2024年医疗设备(一)采购项目

更正公告

公告时间: 2024 08 05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2024年医疗设备(一)采购项目

原公告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张财采计【 2024】000041,委托代理编号:HNFH-2024-135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07月29日

原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 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止

原公告开标时间: 2024年08月20日09时00分

二、更正内容: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招标文件

1 第四章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4.付款人及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到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 的10%(不计息) 修改为 签订合同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不计息) ”;

2、 第六章 招标文件前附表中 第三章第 13.5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 和条件 签订合同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到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 的10%(不计息) ”修改为“ 签订合同后, 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设备安装验收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半年后支付合同金额20%,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下的10%(不计息) ”。

三、疑问及质疑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 、采购人信息

1) 称: 张家界市人民医院

2)地  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沙堤大道西侧

3)联系人: 李金华

4)邮  编: 427000

5)电  话: 15874499899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 )代理机构:湖南泛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地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大桥路 5 号民航小区三栋一单元 302

3 )联系人:李渭

4 )电话: 13974452222

5 )邮编: 427000

6 )电子邮箱: 20830986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