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
- 项目名称: 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
- 项目地址: 湖南省株洲市
- 范围: 2.1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株洲市; 2.3项目基本情况:计划开发风电资源约217万千瓦、光伏资源约96万千瓦,开发风电项目31个、光伏项目17个(项目数量为暂定,最终以正式规划成果数量为准 ; 本次招标项目合计48个,费用总计6425.08万元,其中: 优先项目(20个,其中风电项目14个、光伏项目6个)开展到核准,开展10项工作(包括测风服务、地形图测绘、二级公益林调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矿产压覆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测定界、土地预审组卷及调规等相关手续办理、消纳报告、风电核准/光伏备案申请报告等),各项费用总计4408.62万元; 其他项目(28个,其中风电项目17个、光伏项目11个)开展到预可研,开展4项工作(包括测风服务、地形图测绘、二级公益林调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项费用总计2016.46万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 概况: 计划开发风电资源约180万千瓦、光伏资源约96万千瓦,开发风电项目31个、光伏项目17个(项目数量为暂定,最终以正式规划成果数量为准
项目详情
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 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株洲资源投新动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资金来源)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株洲资源投新动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服务名称) 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项目(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 株洲市“十五五”风光资源开发前期工作
2.2建设地点: 湖南省株洲市 ;
2.3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开发风电资源约 217 万千瓦、 光伏资源约96万千瓦,开发风电项目31个、光伏项目17个(项目数量为暂定,最终以正式规划成果数量为准)。
2.4工期要求:2年,具体以省能源局核准期限为准。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合计 48 个,费用总计 6425.08 万元,其中:
优先项目( 20 个,其中风电项目 14 个、光伏项目 6 个)开展到核准,开展 10 项工作(包括测风服务、地形图测绘、二级公益林调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矿产压覆调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勘测定界、土地预审组卷及调规等相关手续办理、消纳报告、风电核准 / 光伏备案申请报告等),各项费用总计 4408.62 万元;
其他项目( 28 个,其中风电项目 17 个、光伏项目 11 个)开展到预可研,开展 4 项工作(包括测风服务、地形图测绘、二级公益林调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各项费用总计 2016.46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
3.1.2财务要求: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3业绩要求: 近5年内具有1个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 3212.5 万元的陆上风电(或陆上光伏或陆上风光)项目前期咨询服务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1.4信誉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12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1)有投标意愿者,请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3)投标人应自行在 湖南省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本项目启动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本项目实施“不见面开标”,如需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制作投标文件时使用的CA锁在开标现场解密投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投标文件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评标办法按照《湖南省工业项目标准服务招标文件》,并结合株政办发[2024]2号文的相关规定,采用 综合评估法Ⅱ。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株洲分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监管部门) 的监督,联系方式 : 0731-28686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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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株洲资源投新动能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瑞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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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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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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