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植县郁水流域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EPC)

张家界市发布时间:2024-01-02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桑植县郁水流域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 项目地址: 桑植县郁水流域城区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23

项目详情

桑植县郁水流域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 工程( EPC)( 项目名称)

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桑植县郁水流域城区段水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 EPC (项目名称)已由 桑植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桑发改审批【 2022】16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根据本项目治理河流共分为 3个区域,新建河滨带缓冲带生态保护工程4358.38m2、滨水湿地带生态修复工程31218.12m2。其中A段滨水湿地带生态修复工程30107.04㎡,B段河滨带缓冲带生态保护工程4358.38m2,C段滨水湿地带生态修复工程1111.08m2;

2.2本次招标金额: 总投资 1040.9万 元(其中:工程费 908.5万元 、设计费 14.52万元 预备费 104.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3.58万元 )。

建设地点:桑植县郁水流域城区段;

工期要求: 365 天(日历天,含设计与施工工期);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配合建设单位结(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工程量最终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按实结算)

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工程设计满足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 279号令及相关工程保修承诺规定要求保修。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具备 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 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 具备建设 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污染修复工程 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2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一年(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认定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成立至今不足一年的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1.3 设计业绩要求: /

3.1.4 施工业绩要求: /

3.1.5 信誉要求: 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 http://wenshu.court.gov.cn )。

3.1.6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 必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3.1.7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拟任设计负责人 必须具备环境 保护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8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任施工 技术 负责人 必须 具备环境 保护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9 施工机械设备: /

3.1.10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负责人 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属本企业在职人员,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同时在其它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除外)。 项目拟配备人员需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 3 个月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查询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2.1  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其他方应全权委托联合体牵头人,以联合体 牵头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2.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2.5  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出具授权委托书, 授权本单位人员作为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联合体成员各方盖章且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3  其他要求: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1 2 日(北京时间,下同)起 登录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潜在投标人须在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企业数字证书( CA 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4 1 23 9时 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 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张家界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张家界市生态环境局桑植分局 (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 0744-6223234

8. 联系方式

人:桑植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湖南省桑植县澧源镇御水大厦 7楼701办公室

人:郑先生

话: 15074415353

电子邮件: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惠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106号(3楼3015)

项目负责人:谭女士

话: 0744-2811118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