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新地·东方明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金星大道209号
- 范围: 本项目为珠江·东方明珠四期住宅、公寓及地下室建安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2460㎡,地上面积为47662㎡;地下面积为14798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9
项目详情
新地
·东方明珠项目四期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于2025年
07
月
04
日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等媒介同步发布招标公告
,
投标人提出疑问时间已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
2025年7月9日17:00)截止。本次澄清与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现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与潜在投标人疑问的答复如下: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本项目工期要求已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澄清与答疑公告相关附件。
2、本项目合同协议书中的开工日期及工期节点已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本澄清与答疑公告相关附件。
二、对投标人疑问的回复
问题
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2的工期要求与合同协议书的合同工期不一致,以谁为准
?
答复:
本项目工期要求已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本澄清与答疑公告相关附件。
问题
2
:合同协议书中的开工日期为
2025年6月24日,已过期,是否调整?
答复:
本项目合同协议书中的开工日期及工期节点已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本澄清与答疑公告相关附件。
问题
3
:投标报价清单是否只需要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报价,是否需要提供报价套价软件资料?
答复:投标报价清单按招标人提供的清单格式报价即可。套价软件如有可提供。
问题
4:申请人须知正文部分-7.申请人的资格改变: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投标不被接受。若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能否变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拟任项目经理?
答复: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可以变更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载明的拟任项目经理。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三、
本次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招标澄清及答疑文件为准。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
四、 本项目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不变,开标地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