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项目名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 项目地址:
- 规模: 1055m3 /d,建设配套建设配套主管网 14404m、支管网 6108m 和接户管 71025m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1
项目详情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标段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项目
/标段名称)已由
新晃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晃发改审〔
2024〕011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生态环境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紫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标段名称: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2 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新晃县晃州镇、波州镇、禾滩镇、扶罗镇、林冲镇、凉
伞镇、鱼市镇、米贝苗族乡,步头降苗族乡
9 个乡镇。
2.3 建设规模:
共建设
20 座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 1055m3 /d,建设配套建设配套主管网 14404m、支管网 6108m 和接户管 71025m。
2.4 招标范围:
共建设
20 座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总设计处理规模1055m3 /d,建设配套建设配套主管网 14404m、支管网 6108m 和接户管 71025m
。
2.5 标段划分:/。
2.6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2.7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 )符合工程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9 其他:委托代理编号:HNZLZB2025-GC-003。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的相应能力。
3.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
1)施工资质:具备处于有效期内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
包叁级及以上
资质和处于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设计资质: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
工程)乙级及以上
资质,且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必须具有
☑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或
□/专业/,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与拟任设计负责人或拟任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必须满足相应的资格要求。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不得兼任其他职务。
3.4 (A)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专业/和
环境保护工程类
专业
高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适用于中大型项目)
(B)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有(工程相关专业名称)专业(职称级别)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适用于小型项目)
3.5 投标人拟任本招标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必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中级及以上
技术职称和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
建造师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及其它关键岗位人员(其它关键岗位人员是指:施工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预算员或资料员)。
3.6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利或住建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不要求(
最低资质等级单位承担的工程,不得将类似工程业绩等作为投标资格条件。但中型项目除外
)
□要求,企业承担过 1 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
3.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
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
CAD 版本。
3.10 其他要求:
省外入湘企业须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
2025 年 4 月 25 日~ 2025 年 5 月 21 日
时止(北京时间)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
怀
化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平
台
(
网
址
:
http://ggzy.huaihua.gov.cn/
)按交易指南专区企业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获取
CA 证 书 后 在 交 易 平 台 中 下 载 招 标 文 件 ( 如 有 问 题 请 联 系 :
40091978880731-82817820
)。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
交易服务平台
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1 日 09 时 30 分
。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
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 投标相关事宜
/。
7. 评标办法
7.1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湖南生态环境总承包综合评估法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及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新晃分局,电话:
13907453079。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南紫霖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新晃侗族自治县新晃镇通达路
1
号
地
址:
怀化市鹤城区火车站对面飞达假日广场写字楼
12
楼
1221
号
联
系
人:
田华
联
系
人:
高先生
电
话:
13973079538
电
话:
0745-2766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