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长沙市发布时间:2024-08-21来源: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范围: 长沙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新建5栋地上5层的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为30000m2可容纳3000学生规模,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481.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4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70.48万元,预备费11191.25万元,建设期利息378万元。本项目为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的可研、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8-2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9-16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发改审 [2024]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资金及市财政配套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 可研、勘测、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 名称: 学生宿舍建设项目可研、勘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 地点: 长沙市宁乡市沩东新城华强大道以东,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园内;

2.3项目概况 长沙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宿舍建设项目,新建 5栋地上5层的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为30000m2可容纳3000学生规模,其中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为12000m2,同时配套建设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3481.7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14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770.48万元,预备费11191.25万元,建设期利息378万元(具体以可研批复为准)。

2.4服务期限 365 日历天。 服务期暂定 12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含质保期)

2.5招标 范围: 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

勘察 服务: 完成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初勘、详勘及施工勘察),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配合勘察报告审查机构完成审查)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设计服务: 方案 设计 初步设计 施工图 设计 可研 ①设计服务:包含方案设计(包含编制估算)、初步设计(包含编制概算)、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以及项目建设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应设计文件的报批报建、报审、组织会议等工作,技术交底,现场技术 服务,参加项目调度会议,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服务工作,参与验收,配合工程结算等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配合的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边坡支护、主体工程、简易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智能化系统工程(网络、安防、弱电及桥架等)、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园林绿化和道路工程,以及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和发包人书面委托的与本项目建设相关的设计工作等,必须符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海绵城市、BIM、装配式、绿建评审及论证等设计要求。②可行性研究报告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及审批等。 (其他)

监理服务: /

造价咨询服务: 编制设计概算 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 结算审核 / (其他)

工程 项目管理服务 /

招标代理 服务 /

工程专项咨询: /

项目融资咨询: /

信息技术咨询: /

风险管理咨询: /

项目后评价咨询: /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

工程保险咨询: /

工程检测 服务 /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

其他 服务: /

2. 6 本服务 合同禁止转 ,中标人 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 分包 / 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以下 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可研资质: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告知性备案(备案的专业须包括建筑工程专业,服务范围须包括项目咨询)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 ,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 : 1 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 1 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 1~3年。

3.2.3 信誉要求: /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5 年内( 2024-08-21 起)不少于 1 个( 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 具备下列两项业绩要求中的一项,两项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为同一项目,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2)投标人至少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少于9000平方米(含)的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和设计业绩。(本项业绩要求中,须同时涵盖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两项内容。本项业绩要求可以是同一项目,也可以是不同项目,如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成员单位分别提供,即承担本项目工程勘察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勘察服务业绩,承担本项目工程设计服务的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本项业绩要求的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证明资料要求:①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及合同复印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如是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②工程勘察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勘察合同复印件和经审查的地勘报告(提供关键页即可),有效时间以经审查的地勘报告时间为准;若为包含工程勘察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工程勘察服务工作的一方。③工程设计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仅招标工程提供,“招标工程”指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的工程)、合同及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有效时间以初步设计批复(或初步设计备案表或初步设计审查技术性文件或施工图审查文件)为准;若为包含工程设计内容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则需是承担工程设计服务工作的一方。企业业绩的上述证明材料均无法体现出所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则投标人还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其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或业绩时间的证明材料,将此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名称一致,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中承担勘察任务的单位)名称一致。(2)拟任设计负责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注册单位名称须与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人,为联合体牵头人) 名称一致。(3)拟任咨询负责人 1人(联合体投标时,由承担可研编制任务的单位委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证书》,且登记专业包括建筑工程,登记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2.7其他要求: 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咨询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上述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咨询负责人均不能为同一人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由不超过2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必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同一专项不允许两家单位联合承担。(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具有该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 成员单位具有联合体协议书中规定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 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 2024-08-21 起在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 http://fwpt.csggzy.cn/  ) 、  长  沙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投  标  监  管  网 http://szjw.changsha.gov.cn/zbtbjgw/、长沙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的监督,联系方式为 0731-89919392,84898622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 长沙工程建设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https://gcjs.csggzy.cn/TPBidder/memberLogin)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 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0731-89938899 按2 转1 或者4 009980000

10.联系方式

人: 长沙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址: 长沙市湘江新区华强路 177号 址: 长沙市天心区保利国际广场 B3栋1805室

编: / 编: /

人: 汤柔彬 项目负责人: 周加乐

话: 0731-85649909 话: 0731-85163777

真: /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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